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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9日通知对2023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做出了调整,详细的调整有关事项说明见下文,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省药监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专业要求有关事项的说明”,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经研究,现将省药监局(单位代码:043)南京检查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位代码:01)、徐州检查分局一级科员(职位代码:03)、南通检查分局一级科员(职位代码:04)、淮安检查分局一级科员(职位代码:05)、扬州检查分局一级科员(职位代码:06)专业要求由“药学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调整为“药学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社会与管理药学”。
特此说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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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3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招考,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考试录用7662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自定。
6、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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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合理么?江苏省公务员局请你提意见
自考“法律专业”不属于法学、“中国史”是否属于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类”与“中国语言文学”一样吗……近期,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中,全国出现了多起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而被取消资格的事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8月4日,江苏省公务员局发布了《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征求意见的公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考生如果对专业参考目录有增加、减少或调整专业的意见,都可以在8月4日到8月18日提出。
存在问题
部分用人单位太机械,部分考生不诚信
今年6月,四川一名考生因专业不符被取消公务员面试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该考生于2017年3月在四川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中,报考了平昌县司法局的某岗位。该岗位要求“法学类”专业,而考生的专业是“法律专业”。
对于类似事件中出现的专业矛盾,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江苏的一位业内人士。他表示,抛开专业的矛盾不提,审核人员在初步审核时,就不细心。“如果工作人员在报名审核时就严格审查,在笔试前发现这些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纠纷,这位业内人士表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考生和用人单位都可能存在问题。比如,部分考生在报名时不诚信,隐瞒或者模糊填写专业信息,造成审核的麻烦。“如果笔试通过,到了资格复审时,用人单位会发现,考生的实际专业跟报名时填写的不完全一样。如果这时候予以通过的话,对于其他没有报考的诚信考生来说,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此外,用人单位有时候在审查时也过分机械,“比如,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业,有些考生的专业可能是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或者 电气工程和自动化 。用人单位可能因一个字的不同,就不给通过。”
而对于考生们来说,他们希望能更加放宽大类的设置。“比如,法律专业也应该归到法学类去。”还有网友举例,比如计算机类,跟计算机有关的专业应该都设置进去。
目录编制
专业目录只是参考,每年调整修改
公务员考试的专业目录是怎么出炉的?业内人士介绍,江苏的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主要是根据教育部的学科分类、专业设置,再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进行制定。“其实江苏这几年一直要求招录机关专业条件尽量设置到大类,同时每一年根据考生来信以及招录单位的意见,不断地在调整专业目录。”
业内人士强调,这个专业目录一直以来都只是“参考作用”。“一方面是方便用人单位在编制招录职位的时候,能准确列出职位所需的专业;另...
2015公务员新规:江苏省首次明确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
7月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已正式出台。新规首次明确我省公务员招录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并实行省、市(设区的市,下同)、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考。
与1995年的《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相比》,刚出台的实施办法在公务员招录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以及公务员录用的管理机构、各自职责、工作规范、违法违纪处理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规定。如,规定公务员报考者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新规进一步强调招录环节的公开公正,增加了审查报名资格,以及公示、备案环节。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新规要求报考者不得报考这些回避情形的职位。
针对近年来一些省份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出现的体检猫腻,新规明确,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原则上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但应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正式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保障招录机关和报考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考录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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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已经尘埃落定,准备参加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参考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熟悉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流程等信息。从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来看,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于2014年2月份启动,2月下旬报名,3月中下旬笔试。
面对即将到来的江苏公务员考试,不少考生还是存在很多疑惑的,其中之一就是如何选择对口的职位。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报名基本原则就是根据专业选择需要报考的职位。看似很简单的按专业来选择报考职位,但是每年都有考生都不能完全的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可以报考哪些职位。因为职位性质,可能有的专业需求量很少或者没有,可报考岗位是很少的。
根据专业选择需要报考的职位,是公务员考试报名基本思想。但是因为职位性质,可能有的专业需求量很少或者没有,比如服装设计、广告学等等,可报岗位是很少的,那是不是就没有机会报考公务员了呢?留学群公务员频道提醒考生以下几种办法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报考:
一、专业和职位要一致,可以直接报考。
二、可以报考专业要求不是很具体的,某一大类的职位。比如我的专业是新闻学,但没有要求新闻学的职位,那我可以报考要求中文、文秘类的职位;如果你是绘画专业,你可以报考要求是艺术类的职位。
三、既没有要求专业一致的职位,也没有专业所属分类一致的职位,可以报考专业不限(该职位竞争会很大)的职位。
四、相对于一些比较常见的、热门的专业,专业性不强、比较偏的其考报考的职位的确是比较少的。遇到这样的问题,考生一定要正确看待专业要求,选择适合自己专业要求的职位。当然考生也不能盲目地报考没有专业限制的职位,对于这类门槛比较的职位是非常受众多考生欢迎的,这样反而使没有专业限制的职位在无形中成了比较热门的岗位。
五、不确定自己的专业是否是属于相近相关专业的,即如果你的专业和某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极其相似,勿轻易认为可以报考,最好向招录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因为相近相关等专业审核参考标准不一。江苏公务员考试每年都会发布政策咨询电话,考生可及时咨询。
六、能不报考专业不限的就不要去报考专业不限的,因为报名的人会比较多,竞争太大;能报正好符合你专业要求的,就不要去报符合你专业要求的大类。这些你满足的条件对他人来说都是门槛,帮你排除了很多的竞争对手。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特别提示: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都不指定参考教材,若非裸考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复习准备,该教材是严格依据最新江苏公务员考试大纲编写的公职类基础系列教材,适用于江苏省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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