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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南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中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四.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优势学科上浮10%)、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收费,标准为7800元/生.年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192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80分以上。

2.关于身体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网址:http://zs.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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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一文,谢谢阅读!

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精神,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科一、二批次:BB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将考生进行排队。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当投档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对选修科目测试等级为A+A+的进档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三)国防生招生

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19200元/年,在校学习期间如果符合合作学校的条件并自愿赴合作学校学习,学费按合作学校的标准收取,详情请查阅我校网站。

2010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 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

201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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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2011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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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科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三)国防生招生
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644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2008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面向外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面向外省)》内容。

2008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面向外省)<?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平行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 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2012年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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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月06日《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2012年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 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乌合作办学:19200元/年

中...

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2012年2012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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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校地点、性质、层次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289)

学校地址: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2.办学性质:公办

3.培养层次:本科

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本一和本二批次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B级(含)以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BC级(含)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

三.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 A+=3分,A=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加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 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四.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19200元/年

国际课程实验班:18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2009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面向外省)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面向外省)》由留学群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间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国防生招生:录取办法参照普通类招生。国防生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7.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8.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11-84401065,传真:0511-84428179
2.咨询地址: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2003
4.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网址:http://xsc.j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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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最新)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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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外省)

学校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289

学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培养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

东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西校区      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西段

张家港校区  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 。

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

   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比较体育专业分数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7. 关于身体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8.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9.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标准4600元/年预收,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按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

中法合作办学:21600元/年

中澳合作办学:19200元/年

国际课程实验班:1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