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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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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3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5日。请各地严格按照《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我省按照国家要求中级实行纸质化考试,初级全部施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我省报名参加经济初级机考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请各地在考前培训监考人员时,要求监考人员在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并告知应试人员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监考人员在应试人员交卷离场前应对试卷代码的填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所列试卷代码一致。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机环境中进行作答。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携带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3)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4)。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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