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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工作简章,4月份考试报名安排在1月3日9:00开始,详细的报考工作安排简章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供江西考生参考阅读。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各有关高校:
我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定于1月3日至12日进行。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并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6日
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在中国定居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报名。
(三)报考对象的限定:
1.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注:根据有关规定,对不符合以上1、2、3、4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承担不被承认考试结果,不被受理毕业申请的后果,请谨慎报考。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时间:1月3日-6日,每天9:00-17:00。
(二)网上报考时间:1月3日9:00开始,12日17:00结束。
三、报考方式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网上选报课程和网上缴费。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有组织的集体报考。
四、新生注册
(一)首次报考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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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预计在1月上旬进行报名,4月15至16日举行考试,下半年报名预计在7月上旬,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1至22日举行,详细的课程考试安排见下文通知,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等的通知”,供江西考生参考阅读。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考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预安排表》《2023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目录》等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安排开展有关工作。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2023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1月上旬,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23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具体时间以我院对外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二、课程考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清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以下简称《规范》),2024年起,我省将对已开考专业及其考试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案另行公布。同时,将按照新的全国统考课程目录及新的专业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我省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自2024年起,所有考生均按照新的专业基本规范制定的考试计划报考、参加理论考试、申请课程抵免、参加实践环节考核及申请毕业。
根据《清单》和《规范》要求,截止2023年12月,所有专业仍按照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办理毕业。2023年理论考试全年预安排见附件1,课程教材目录见附件2。
请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了解开考专业,提醒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考试。
附件: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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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23年自学考试的报考工作安排已经由河北教育考试院公布出来了,详细的报考工作安排简章见下文,要报考的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欢迎河北考生参考阅读。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专业和课程
1.各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附件1)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附件2)。
2.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详见本简章《2023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附件3)和《2023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附件4)。
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有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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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的报考安排简章出炉,湖北省2023年想要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来看看详细的报考简章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供湖北考生参考阅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
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k.hbea.edu.cn/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身份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或“湖北自考”APP上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或在“湖北自考”APP上完成网上确认后,再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专科和本科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 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身份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身份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时间(含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报考):2023年上半年2月10日至17日,下半年8月25日至9月1日。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4-16日,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一;2023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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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的详细报考工作安排须知,详细的须知内容已整理如下,广东的自考考生来看看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供广东考生参考阅读。
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
江西省2023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考试课程安排表已经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出来了,要参加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考生来看看各科目的详细时间安排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供江西考生参考阅读。
说明:在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限定报考对象的专业;专业名称前标有●符号为停考过渡专业,仅限老生报考。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时 间 | 4月15日(星期六) | 4月16日(星期日) | ||||||||
09-15
江西省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已通告出来了,报名将于9月14日至9月21日期间进行,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欢迎大家参考阅读本文。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详见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各地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政策宣传和报考条件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本硕博2022年版专业对照表详见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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