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法的本质栏目,提供与法的本质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的本质则是深藏于法的现象背后以至凭借直观的方式无法把握的法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法的现象和法的本质是法学认识的统一对象的不同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本质与现象是一对范畴。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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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的本质
一、法的本质是法的根本性质,是指法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构成的。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即法本身。
二、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的“初级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的本质。
三、法的阶级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1、法是“意志”的体现
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四、法的深层本质: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的本质和内容,这个物质生活条件也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
2、法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是从终极意义上说的,但是除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等对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法律制度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性与法的阶级性是一致的:
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决定性的内容,马克思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也是由此而得出的。
2、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都是有统治阶级代表的,并且只有通过统治阶级及国家意志才能体现着法律之中。
3、法律具有阶级性也具有社会性,要区别法律与意志,利益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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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1、法的最初本质体现为法的正式性,
(1)正式性的定义
也叫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2)法的正式性体现:
①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总是依靠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的。
③法总是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的。
法的正式性表明法律与国家权力存在密切联系,法律直接形成于国家权力,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指统治阶级的意志。法体现的国家意志从表面上看具有公共性、中立性;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法律化的统治阶级意志;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极大的权威性。
3.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
法的社会性又称法的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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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备考辅导:法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有三个特性:
第一,正式性;
第二,阶级性;
第三,社会性;注意社会性,社会性是指法最终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也就是说,是社会决定了法。社会是土壤,而法是在土壤上结出的花。
在答论述题时,要注意最后的拔高。例如2005年的一道题:请你就判例、案例和司法解释进行论述。
司法解释在我国法治建设中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司法解释按照它的本来的含义,是属于最高法和最高检在具体运用法律时所做的解释。事实上,司法解释在很多情况下都突破了被解释的法律内容。实际上是新的立法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司法解释的出现其实也是司法机关司法权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权的一种侵犯。这构成了我们法治建设中的不和谐。而且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
在我们当前的物质生活条件下,司法解释等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尽管给整个法制带来一定的不和谐。未来随着我国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这种不和谐的声音会越来越少,最后会逐渐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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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018年的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法的本质与特征”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初级会计师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调解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一般人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概括性)。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简称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法的可预测性)。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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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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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内容】
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的效力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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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法的本质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认识
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对法的认识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唯有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角度着手,才能深刻揭示出法到底是什么。
二、法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的本质有以下三层:第一层即表层的本质是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第二层即中层的本质是阶级性,第三层即深层的本质是物质制约性。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
(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学按其研究内容,主要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等重要分支。
基础会计阐明会计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术。
财务会计阐明会计处理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财务管理研究资金的筹措、管理、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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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使用资料的对象不同,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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