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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一览

 

  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知识点很多,为了方便大家记忆,以下是留学群编辑给大家整理好的“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一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总结

  国际税收

  一、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1、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报税务登记;注销前,先缴清清算所得的税款;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缴税。

  2、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税务登记;其境内代理人/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在企业所得税的章节已经有所提及)

  1、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上述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3、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5、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

  (2)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增值税法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本项目。

  【提示1】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提示2】纳税人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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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一览

 

  注册会计师考试,许多人也是很关心会有哪些重点内容?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一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3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

  7.谨慎性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存货的期末计量

  1.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转回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原则

  ①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

  ②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若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需计算出存货跌价准备期末的应有余额,再与前期已累计计提数比较,若应有余额大于已累计计提数,则应按其差额补提存货跌准备。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转回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是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而不是在当期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响因素。当具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条件时,企业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

  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是母公司根据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权益而确认的商誉,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并没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予...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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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 设置科目2个: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初始计量: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含有尚未发放股利的计入应收。即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 后续计量:直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 处置:如题目要求计算处置时投资收益(简单方法:现金流入包含出售款和获取的股利-初始入账金额),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需转出计入;如要求计算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则不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在内。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设置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适用于一次还本付息)。

  2、 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差额计入利息调整。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 后续计量:可计提减值准备。按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计入“投资收益”。与实际的应收差额摊销利息调整。

  4、 持有至到期,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同,则账面价值等于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设置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2、 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差额计入利息调整。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 后续计量:轻微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他综合收益)。大的变动可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债务工具,后续也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只不过需要对利息收益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4、 处置: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收入转出到“投资收益”。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计算投资收益时,用总流入-总流出 。其中总流入要减去交易费用。总流出(成本)要加上交易费用。因此,两端费用处理不同。

  金融资产减值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可计提减值;且可恢复,但不能超过假定不计提下持续计算的摊余成本。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计提减值;计提时首先要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益转到资产减值损失;减值可恢复,债务工具可直接反向操作,权益工具只能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

  3、 一般减值准备都可以转回(包括存货),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后不得转回 (原因-价值恢复可能性较小且为避免操纵利润)。

  重分类

  可重分类的对象:仅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相互重分类。公允与账面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与非投转为投资房地产一致)。

  1、 需区分处置影响投资收益金额与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投资收益金额。P25。

  2、 计算投资收益影响金额:首先看交易费用的影响(交易性)、其次看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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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试章节知识点:总论

  概述

  1、 质量要求:可比性、重要性(并非要面面俱到,例如管理费用容纳百川)、谨慎性(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实质重于形式。

  2、 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历史成本(一般情况)、重置成本(盘盈入账)、可变现净值(存货期末)、现值(分期、弃置费、可回收金额、融资租入)、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之一、融资租入账价值之一等)。

  3、 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不是法律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单独可产生现金流入流出) 。

  4、 利得损失则是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其他综合收益主要5项(可供出售公允变动、持有至到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非投资房地产转为投资公允与账面差额、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主体除净损益以外的权益变动、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包含营业外收入支出。

  5、 Tips:宣告分派股票股利时,只需备查登记,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发放时才影响。但如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则同时影响所有者权益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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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辅导资料:资本预算

 

  要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留学群为你整理“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辅导资料:资本预算”,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考生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辅导资料:资本预算

  资本预算

  一 投资项目类别

  资本预算是长期投资决策的过程,期主要目的是评估长期投资项目的生存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判断是否值得投资。

  1 扩张性项目 扩大经营业务范围如购置新的机器设备,这种项目通常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并且现金流量内容完整

  2 重置性项目 指替换现有的机器设备,通常不会增加企业的经营现金流入,但是可能会减小现金流出量,相关现金流量不是很完整

  3 强制性项目 指法律强制要求的,不直接产生现金流入,但是会减少未来的现金流出

  4 其他项目 包括新产品研发投资,专利投资,土地投资等,通常不直接产生现金流入,而是得到一项选择权

  二 资本预算与经营预算的区别

  1 范围不同 资本预算针对整个项目编制而经营预算是分部门编制的

  2 时间不同 资本预算会涉及不同的会计期间,是一个较长的时间,而经营预算一般指的是一个年度

  因为资本预算的时间跨度较长,所以需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 资本预算使用的主要概念

  1 相关成本和收入 相关成本和收入指与特定决策有关的,在分析评估时必须加以考虑的未来成本和收入,除此之外的成为不相关成本收入。(项目存在引发的现金流量,项目不存在依然存在的则不是相关成本收入)

  可避免成本与不可避免成本:可避免成本是相关成本,不可避免成本是不相关成本

  未来成本和过去成本:未来成本是相关成本,过去成本是不相关成本

  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指在决策时选择一个项目因而放弃另一个项目所能够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本项目的现金流出。机会成本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相关成本。

  差异成本和差异收入:是相关成本

  2 增量现金流量

  在确定投资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时,基本原则:只有增量现金流量才是有项目相关的现金流量,即企业总现金流量因投资某一项目产生的变动。

  此现金是广义的,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源的变现价值。

  投资项目的增量现金流量可以分为三种

  初始期现金流量:购置新资产的支出;额外的资本性支出(运输安装调试费);净经营营运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减少指的换新设备所能减少的垫支营运资本);旧资产出售的净收入和所得税影响。

  经营其现金流量:经营收入的增量;减去经营费用的增量(不含折旧)即付现成本;减去折旧的净变动(税法);所得税的变动;加折旧费的净变动

  年经营现金净流量=税后利润+折旧

  处置期的现金流量:残值变现价值,资产处置的纳税影响,营运资本的变动

  3 资本成本(项目)

  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公司现有资产的平均系统风险相同时,公司的资本成本是事宜的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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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一、免征与减征优惠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3.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辅导资料: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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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辅导资料: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是反映企业普通股股东持有每一股份所能享有企业利润或承担企业亏损的业绩评价指标。

  一、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库存股)的加权平均数

  1.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其中“已发行”普通股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

  (1)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

  (2)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

  2.如果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时:

  合并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母公司拥有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二、稀释每股收益

  1.稀释每股收益计算

  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假设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在当期期初或当期发行日就全部转换为普通股,据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1)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增量每股收益=假设减少利息费用的税后数/假设转股后增加普通股<原基本每股收益,说明有稀释作用,应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2)稀释性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盈利企业:稀释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库存股)的加权平均数+无对价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亏损企业:稀释了每股亏损所以不计算。

  (3)承诺回购价高于市价

  与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相反,企业回购股票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库存股)的加权平均数+多付对价但无对应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多项潜在普通股

  (1)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2)在确定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的顺序时,首先考虑无对价发行股份期权和认股权证的影响,然后按照利率从高到低考虑不同可转债;

  3.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

  合并基本每股收益=[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资料: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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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资料: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一、 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二、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受理

  1.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或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二)清算审核方法

  3.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①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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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房产税

  房产税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特点:

  1、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二、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包括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①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于集体或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②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④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房屋。但独立如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不属于房屋,不交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1.2%):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

  (1)房产原值: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应当缴纳房产税,但未在该账户中记载的房产);原价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未按规定核算并记载的,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应包括与房屋不能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照明、通风等设备;电力、电讯、给排水、电梯等。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并入原值,计税。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地增加房屋原值,易损件、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中。

  (3)投资联营的房产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融资租赁按房产余值计税。

  [典型例题1]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答案: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9.6(万元)

  注意:从价计税方式下税率具有年的含义在里面, 在计算中注意和时间的配比!

  [典型例题2]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3年7月1日用于投...

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

 

  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跟着留学群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重点精选:优先股筹资

  优先股筹资

  优先股是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

  按照我国《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教材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情况进行介绍。

  (一)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一般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

  (2)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

  (3)报告期不存在重大会计违规事项。

  (4)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特别规定】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

  (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提示】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优先股后不再符合第(1)项情形的,上市公司仍可实施本次发行。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当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净利润相比,以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3.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可就第(2)项和第(3)项事项另行约定。

  4.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可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5.最近36个月内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不得公开发行优先股。

  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应当不存在违反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其他规定】

  1.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100元,发行价格不得低于优先股票面金额。

  2.上市公司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商业银行可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非公开发行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并遵守有关规定。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