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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12日《2014年泰山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泰山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条 2014年我校在山东、天津、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并在山东省招收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3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后,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泰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双学位、双专业,凡完成辅修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颁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双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 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南校区 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789号
邮 编:271021。
第十二条 学校简介
泰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已达56年。学校所在的泰安市是中外闻名的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位于名扬海内外的山水圣人旅游区的中心,京福、京沪高速公路在此交汇,104国道纵贯南北,京沪铁路和京沪高速铁路在此经过,区位与交通优势得天独厚。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北侧。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占地1445亩,建筑面积41.28万平方米,实验、教学、网络设施先进,基础设施齐全。万里图书馆纸质图书154万册,电子图书2000GB。设有17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59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万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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