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泰州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留学群专题频道泰州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栏目,提供与泰州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3年泰州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设立

 

  临近高考,留学群(www.liuxuequn.com )高考频道特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13年泰州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专升本设立,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今年江苏新设2所本科院校

  教育部同时公布了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浙江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和景德镇陶瓷学院获准开设的新专业,包括教育康复学、阿姆哈拉语、吉尔吉斯语、水生动物医学、生物医学、傣医学、陶瓷艺术设计等。

  另外,教育部对外公示了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今年全国共新设20所本科学校,其中涉及江苏省2所高校,具体为:原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为“泰州学院”;原“江苏教育学院”,现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此外,还有17所高校名称更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需要注意,其中: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改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改名为天津城建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改名为大连外国语大学,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温州医学院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安徽中医学院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更名为安徽建筑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更名为江西中医药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更名为齐鲁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更名为武汉轻工大学,广州医学院更名为广州医科大学。

...

江苏教育学院升级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03-20

 

  日前,教育部对外公示了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其中江苏教育学院拟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

                                       推荐阅读:

材料作文命题-成为2013年北京高考作文主流

基础题为主-2013年北京高考数学占九成

一个“情”字-2013年北京高考英语为主

考查的只有史与时-2013年北京高考历史

三月高考热词汇总:异地高考,涉嫌高考移民   

三月高考热词汇总:自主招生减负,高等选拔增难  

三月高考热词汇总:英语浪费国家教育资源   

三月高考热词汇总:港澳入校实惠,内地考生亲睐   

三月高考热词汇总:高考誓师易做,考前紧张难解   

...

2022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坐落于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现面向全国各省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体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43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本学制:四年

  办学地址: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我校草场门校区办学(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其他专业在石湫校区办学(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号),以录取通知书注明为准。

  第四条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小学和学前师资为重点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江苏省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吉林、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山西、陕西、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

江苏教育学院拟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03-26

标签: 高校更名

 
  日前,教育部对外公示了2013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其中江苏教育学院拟更名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

  2013广州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

  2013广州一模数学试题及答案(文科)

  2013广州一模数学试题及答案(理科)

  2013广州一模文综试题及答案

  2013广州一模理综试题及答案

  2013广州一模英语试题及答案

  甘肃2013年高考一诊:历史试题解析

  甘肃2013年高考一诊:物理试题解析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8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8普高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8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江苏省省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学校招生代码: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436),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31,162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草场门校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浦口校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浦洲路3号

  小行校区地址:南京市雨花区小行尤家凹1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我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五条 我校2018年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山西、陕西、青海、新疆共1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本科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ssnu.edu.cn/)查询。

  第六条 我校在江苏省内招生代码为1131。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省内增设乡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具体报考要求参照《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填报须知》,其中音乐学、美术学两个艺术类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招生代码为1623,录取批次分别为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声乐)和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第2小批(美术)。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和各...

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苏教育学院录取章程

1.对普通类专业,历史和物理均作为选测科目,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不分科目,总体上对两门选测科目和四门必测科目的要求是:专科必须符合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2.对进档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中专业填报情况,志愿优先后,按语、数、外三门总分排序划定各专业分数线,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同分者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等级顺序依次为2A、1A1B、2B+、2B)。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2016高考热点聚焦
...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几本 是公办还是私立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不是公办学校,是一本吗?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几本 是公办还是私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本吗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不是一本。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在江苏是第二批次本科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二本大学。(自2017年开始,江苏省高考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招生)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大学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公办大学。通常来说,公办大学学费便宜,民办大学学费较贵。

  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较高,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5000元/年左右,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在10000元/年以上,甚至几万一年,当然这些专业录取分数线也相对低一些,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

  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国家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贵,通常在13000-18000元/年,也有超过20000元/年的,公办大学采用民办机制举办的独立学院也属于民办大学,但是民办大学是正规大学,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国家也鼓励民办大学。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简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有石湫、草场门2个校区,占地面积71.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8.5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1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2.09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890.17万元,建有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场所340个,拥有纸质图书117.198万册,可利用电子图书467万册。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设有14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涵盖9个主要学科门类。优先发展师范类专业,17个师范类专业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各学科,其中12个专业承担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任务。适度发展非师范类专业,15个非师范类专业紧扣行业企业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师范类在校生占比68.7 %,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拓展阅读: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王牌专业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化学、视觉传达设计;

  省级品牌专业:小学教育;

  省级重点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

  省级特色专业:历史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

  推荐阅读: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广东省内,我校各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2016年我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根据各省(区)上线生源和分数线以上考生投档情况,适当使用本科预留计划录取已投档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翻译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学生按照“3+1”培养模式,分别在我校及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就读。联合培养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工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