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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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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浙江省及外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高考”)、浙江省单独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036。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学制三年。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第四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的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第一所定向培养士官学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18年学校获得全国“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荣誉。
第五条 学校占地面积46.0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1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580余人。下设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以及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等两个下属单位。开设3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构建7个优势特色专业群,打造具有交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集群,形成了海、陆、空、轨道各领域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体系。学校依托厚实的办学底蕴、坚实的行业支撑以及高素质高水平的交通人才培养优势,为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 学校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托现代综合交通建设与发展的优势,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产学研合作广泛。主导组建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并开展广泛有效的国际合作,开办2个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建成4所海外“鲁班学校”,2所“丝路交通学院”,2个国外办学培训点,与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稳固的就业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校园招聘”、“顶岗实习”等途径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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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省内外“普通高考”、省内“单考单招”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第四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学校是交通运输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首批“中德汽车机电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试点院校,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省内唯一一所全国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占地622亩,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名,教职员工500余名,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享有全国高职“魅力校园”称号。设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机电与航空学院、信息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批准设置41个全日制高职专业,为浙江现代综合交通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六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依托交通运输行业优势,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产学合作广泛,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设置招生就业办公室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
第八条 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学校监察审计处为招生录取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招生网站(http://zs.zjvtit.edu.cn)。
第十条 学费标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三个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邮政通信管理六个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与美国伯米吉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通信技术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费为15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66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
05-27
1.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学校在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042,在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3.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311112。
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3)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原则上录取男生,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仅录取男生,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1.65m及以上,双眼裸视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
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1.55m及以上,双眼裸视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报考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62-1.75m之间,男生身高1.72-1.84m之间;女生矫正视力4.7(0.5)及以上,男生双眼裸视4.8(0.6)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等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8.学费标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检测监理)、汽车运用技术、航空港管理(航空服务)、通用航空器维修五个专业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6900元...
05-14
05月12日讯,留学群(liuxuequn.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1.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学校在浙江省招生代码为0042,在外省的招生代码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3.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4. 邮政编码:311112。
5.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7.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3)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原则上仅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1.6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身高
1.55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红绿色盲。报考航空港管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60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m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当以上三个专业遇有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视情适当降低标准。?xml:namespace>(5)录取具体方式
A. 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B.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 对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的考生。
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E.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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