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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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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7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知悉,2017深圳公务员考试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拟招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拟招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依如下办法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的,基础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最终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基础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当参加同一职位面试的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

  体检时间初定为2017年6月上旬。体检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安排和要求将与总成绩同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等事项的要求初定于2017年6月中下旬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在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在本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若因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可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空缺的,将根据职位空缺数量按前述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的最终的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环节出现空缺职位需要递补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生。在资格复审、考察或公示环节出现空缺职位需要...

2015年深圳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2015年深圳考录公务员体检安排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选确定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翻译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1501M028-1501M03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7分;其余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其所报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因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以上述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数量多于职位招考名额时,则对上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根据《深圳市2015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确定最终的体检人选。当职位出现空缺且可递补的,可在该职位的空缺限额内及其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并按照上述体检人选确定的办法和规定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总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当职位入围面试人数少于面试名额时,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上午7:15-8:00。集合地点为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教学楼北侧广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

  本次体检结束后职位出现空缺的,递补体检的集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报考人员保持手机联络通畅。

  三、体检程序

  (一)本公告附件中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上述指定的集合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点报到。经证件查验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抽签确定本人的体检机构后,应关闭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及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分组后统一乘坐大巴前往体检地点。

  (二)报考人员集中到达体检地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体检场地。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体检表上粘贴体检编号,报考人员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病史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照1张(体检现场不提供照相服务,请报考人员自行提前准备照片,该照片须为免冠、不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服装的照片),报考人员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也不得签署本人姓名。体检机构在体检表上加盖体检机构公章。报考人员按体检机构安排逐项进行检查。

  (三)体检表中列明的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且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人员填写体检表内的本人有关信息,并在封面注明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经再次审核并交表后,体检方为结束,报考人员方可离开体检现场。

  (四)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不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复检要求或体检过程中体检机构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方能作出判断的,复检项目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