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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现有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学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现设有34个招生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为国家选拔培养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设置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编制分省、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ubstc.com.cn)和各省的官方渠道对外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级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招办投档名单中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01-11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1月10日已经开始,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赶紧来看看吧!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本文“2017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260,学院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皇城桥北街地院巷1号。邮政编码:075100。
第二条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条 学院的前身是河北宣化师范学校,始建于1917年,1998年开始专科办学,面向全省招收高考、对口升学考生。
第四条 学院占地410多亩,现有专任教师4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80人,在校生5000余人。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国家统招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北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执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所有考生优惠加分政策。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慎报。相关专业要求:
1、学前教育:身高:女:156cm以上,男:165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一定文艺特长。
2、空中乘务、铁路运营与管理:身高:男172-184cm,女162-174cm(正负不超2cm);无色盲、色弱;夏装身体裸露处无疤痕、无纹身;无O、X型腿;无内、外八字脚、驼背,鸡胸;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史。
选报以上三个专业的考生请在报志愿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面试,面试合格后再进行志愿填报,以免影响录取。
第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其它
第九条 执行河北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非师范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八人间500元/年、六人间800元/年。
第十条 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以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宣化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313-7061319 学院网址:www.xhkjzyxy.com
咨询QQ号: 张老师 80575194 何老师 2090347953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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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招委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三条: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419)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高职专科)院校。
第四条:二O一九年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并按照国家下达的跨省招生生源计划数(详见各省印制的《高考报考指南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第二章 学院简介
学院坐落在 “八一军旗升起的地方”、“英雄城”南昌,位于南昌市银三角昌南高校园。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交通便利,是学生读书成才的好地方。
学院设有:护理、教育、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等7个分院,50个专业。学院建有产、学相结合实训中心,以及护理、学前、电子、电工、通讯、机电、汽车、语音、计算机、建筑等实验室,为国家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较强的科技应用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院有一批教育界、科技界、艺术界的专家、学者、教授主持学院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学生公寓内有阳台、独立卫生间、盥洗间、组合橱柜、电脑桌、宽带网接口、电风扇、空调等。学生食堂、浴室、大型超市、ATM自动取款机、邮局、医务所、洗衣房、车队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并与全国数百家知名的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定向培养、输送关系。
第三章 招生专业
本文“2017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要:
1、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6、校址: 福建省漳州市324国道旁
7、学校概况: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学制三年,下设茶学院、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有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茶文化方向)、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网络营销、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连锁经营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乘务方向)、商务英语、商务英语(跨境电商方向)、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摄影与广告设计方向)、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电商服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络技术与动画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交互设计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等近30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及国家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培训项目实施基地、全国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学校与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并与台湾嘉南药理大学、大同技术学院、育达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业务。我校共有3个专业获评为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进入省级前10名,2个实训基地获选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专利发明52项,被授予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2014至今,在全国高职院校级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个国家一等奖、3个国家二等奖、2个国家三等奖、7个省级一等奖、15个省级二等奖、13个省级三等奖。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国内外各大媒体皆多次对我校进行详细报道。
8、学历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 2017年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2017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计划,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可以查看学院招生处网站http://zsc.tftc.edu.cn。
三、 报考...
05-28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14119,法人代表:骆家宽。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
第三条 学院为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 学院招生对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微博)和高职统考的考生。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招生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六条 联系电话:(027)87588821,87588825,87588880,传真(027)87587800。网址:http://www.hubstc.com.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在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八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情况适当调整文理及艺术类招生计划。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2年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同时,艺术类美术专业和非美术专业考生还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2012年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文理类、艺术类投档比例均按当地省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考生填报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无分数级差,不录取无我院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投档考生通过电话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院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六条 新生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局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体检等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生/年);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及其它专项奖励。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高校助学补助金(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按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6-01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占地面积巨大,师资力量雄厚。有机械装备制造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高校基本情况
招生国标代码:14671
四川招生代码:5793,其他省份代码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高校全称: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西南大道3号
二、高校简介
南充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502亩、建筑面积40万㎡,一期占地515亩,建筑面积14万余㎡,后期规划占地987亩,规划建筑面积26万㎡,已配置4000余万元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图书30万余册,其中电子图书3万册,各类电子资源200TB;已建成10个校内实训中心、100个实训室,已同11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学院师资队伍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好、综合能力强,管理团队具有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30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教师91人,“双师型”教师73人。
学院秉持“陶铸人才,以为国用”的办学理念,按照“1+N+M”的办学模式,已开设护理、学前教育、建筑消防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助产、康复治疗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机械装备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工程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建造技术等21个专业。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和模式,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共建的全新的育人平台,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着力打造以产教深度融合、校企一体化的订制式企业学院为特色的新型高等职业院校。
三、组织机构
1、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
(5)组织...
05-27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硬件设施良好,校内有义齿加工等实训基地,有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十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镇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工作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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