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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获得“湖南省十佳民办学校”、“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809,湖南省招生代码:4745,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型本科高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21年我校面向13个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本科招生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行政管理、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园艺、林学、园林、水产养殖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英语、商务英语、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专科招生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行政管理、园林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
第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以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再次排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优惠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科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只招美术类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
04-23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留学群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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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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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07-02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坚持实践育人理念,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社会好评。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60。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邮编:411104)。
第四条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第五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在湖南工程学院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科招生,并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 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与教材费标准:
05-31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学院在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原毕节学院)
(代码:415201066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第二条 我校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机械类、教育学、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色盲生不能报考,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考试中心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各项工作。学校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机制,由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取原则: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考生普通高考成绩,依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对于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B、C,必测科目等级为5合格,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⒉专业安排及退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⒊在各省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调剂到其它生源较好省市录取。
⒋2022年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⑴ 教育学类:小学教育(全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⑵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⑶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4)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
我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学生进校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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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更好的选择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必然需要知道,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信息【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信息【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60。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7号 (邮编:411104)。
第四条 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第五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六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修完学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工程学院监察部门监督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本科招生。预留计划的1%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考生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三条 住宿:公寓住宿1200元/人/年,普通宿舍600-800元/人/年。
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与教材费标准: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09 湖南省招生代码:4745
办学类型:民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善卷路205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需同时上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部门、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学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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