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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在2010年被确定为“甘肃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拥有畜牧兽医为代表的院级重点建设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955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主管
第九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学院路70号
邮政编码:733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学校专科招生类型分三大类: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和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和单考单招招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页、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布。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分流原则:第一学期末,结合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阶段性学业成绩以及专业办学条件,尊重学生意愿自由选择...
05-31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不断更新,请及时关注。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55
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镇北路6号,
邮编:7330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直属。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分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通过我院审核确认的符合甘肃省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分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2018年甘肃省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在O段、P段(高职批次)分别招生录取普通文理科和“三校生”生源,招生计划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投档。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相对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普通专科(高职)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住宿费700元/人·年。
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社会慈善资助等学生奖助学资助体系,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评发。
第十九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办学特色、订单联合办学...
06-19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55。
05-17
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提供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955
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镇北路6号,
邮编:733006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隶属关系:甘肃省教育厅主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分类招生考试成绩合格的“三校生”;通过我院审核确认的符合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分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条件的考生。
第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教育厅的相关精神执行。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2019年甘肃省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在R段、S段、P段(高职批次)分别招生录取普通文理科、“三校生”、精准扶贫家庭考生专项生源,招生计划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投档。
第十五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六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加生源相对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专科(高职)生学费4500元/人·年,住宿费700元/人·年。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留学群考研政治频道在考后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2017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更多考研真题及答案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请大家做好考研复试的准备!
2017年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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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 |
07-30
紧张的高考工作已经于6月8日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是,高考网专家提醒考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稍作休息后,要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此,我们精心为您准备了2013年各高校的高考招生计划供您参考。
2013年大专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
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合计 | 文史 | 理工 | 三校生 | 学费 | 住宿费 |
车辆系 |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30 | 40 | 40 | 50 | 4500 | 300-700/年 |
5804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120 | 40 | 80 |
本文2017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503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教育科技园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招生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参与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着重在录取等环节实施监督,保证监督到位,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检查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表彰遵纪守法的好人好事,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案件。
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退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17年我院面向福建省内招生,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
2、面向省外招生的计划数以各省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收、退费标准:
1、学费: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年7500元;国际商务、财务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每年7000元。
2、住宿费:900元/学年•生或1200元/学年•生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
05-27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普通高等院校,有建筑工程技术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16]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名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51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址:校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编:730050
临夏康乐校区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东滨河路001号 邮编:7315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部署和监督,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研讨决策,及时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年度招生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考试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当前招生类型分为五类:综合评价、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单考单招。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按照“总量约束+类型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统筹分配综合评价、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招生比例。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师资水平、人才培养情况、办学条件、教学成果、生源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经甘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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