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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2023年度的考录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月1日到2月6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3年甘肃考录公务员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9.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
11.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及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2.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继续纳入全省“四级联考”一并进行。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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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与考试相关的一些问题解答内容已整理在下文了,预备参加此次考试的朋友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供甘肃考生参考阅读。
本《报考指南》是对《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有关条款的补充说明,用于指导考生全面正确地理解招考政策。为避免在报名过程中出现失误,失去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前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以上考生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3.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4.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对专业和学位有何要求?
答:按照《职位简表》,具有拟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同时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学位证明。如学位证明与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不符,以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为准...
留学群甘肃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2015年甘肃公务员考录开始资格复审。
2015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组织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我省要求各市州有关单位立即展开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全省各考区须从即日开始立即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于8月15日前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务必于8月17日前上报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职位合并建议、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建议、取消招录计划建议、减少招录计划建议等内容,省考录办综合平衡后,再调整审定并公布全省职位合并方案。在此基础上,全省各考区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开始筹备面试。面试工作于9月底完成。
职位合并调整原则:
1、对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
2、适当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对国务院确定的我省58个国家连片特困县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特殊职位,考虑到多年招不上人的实际,对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试比例由1:3调整为1:2以上;
3、减少招录计划。对普通职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采取减少招录计划方法,直至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
4、对通过前第2、第3条方法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的,以考区为单位按照职位代码升序的顺序进行合并,直至达到面试比例。考区没办法合并的职位,可通过跨考区合并方式进行面试。每组合并职位只招1人,合并后的职位不改变考生原报考的职位意向。
5、各市州在职位合并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础单位公务员招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广大应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我省将各市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须及时与省直有关招录单位联系、市县乡单位报考人员要及时与相关市州招录办联系,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及时前往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各市州招录办和省直有关招录单位的资格复审联系电话要有人值守接听,方便有关应试人员联系咨询。省直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招录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市州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各市州考录办及时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通知有关应试人员如期参加资格复审。
我省要求资格审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意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规范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程序和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各资格审查单位要严明组织纪律,因工作失误或有意搞变通、搞照顾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直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及联系电话
1、省地税局
资格复审地址:兰...
12-19
留学群公务员体检频道讯:甘肃2014年考录公务员(警察)体检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关于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人民警察
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人民警察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本次招录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省直考区最终入体检环节的760名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25日(星期四)、26日(星期五)进行,考生本人具体参加体检的时间,可查阅本通知所附名单。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在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南口统办一号楼前集合,清点人数,分组点名,收交手机,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无故迟到未能统一乘车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准备体检医院收取的体检费用(预计500元,以实收为准)。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要吃饭、喝水。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本组领队和监督及体检大夫说明情况,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考生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集合点名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集合分组点名后,考生所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上交各组监督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考生所携带的包袋等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一律统一存放。
(三)《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的监督传递、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亲属不得尾随至医院,否则考生按违纪处理。
(五)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八)体检不合格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即取消进入政审等后续环节资格。该职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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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2023年度的公务员省考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甘肃2023年公务员考录省直职位计划简表”,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完整版省直职位简表:http://www.gszg.gov.cn/1129325660_16751632442351n.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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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2023年度的考录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月1日到2月6日,目前考试报名入口已经开放,请各位考生抓紧时间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2023年甘肃考录公务员报名系统入口”,可供参考。
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考试报名流程: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6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审查
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1日8∶30至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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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的考生注意了,甘肃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甘肃公务员省考的考试公告,考试报名时间从2月1日开始,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甘肃2023年考录机关公务员报考指南”,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本《报考指南》是对《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有关条款的补充说明,用于指导考生全面正确地理解招考政策。为避免在报名过程中出现失误,失去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申请之前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职业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以上考生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3.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4.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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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满足全国海关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以及各直属海关将在中央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2013年度全国海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国海关招录职位要求具备本科以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除招考简章中特殊说明外,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者,应以应届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报考其他职位者,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对应专业报考。
二、全国海关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英语条件等,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录用报到时须具备的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对招录简章中学历、学位、英语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职位条件把握不准的,须向招录海关咨询,以招录海关解释为准。
三、全国海关招录缉私警察的,均在招录简章中注明该职位属缉私警察职位。报考海关缉私警察职位的,还需符合人民警察录用和授衔条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以及政审要求等。身体条件以参加体检时状态为准,体检结论由指定体检机构给出,招录单位不对考生报名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作出判断。
四、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
(一)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请先向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将影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报考海关。
(三)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在备注栏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3项内容。
(四)学习经历请从高中阶段填起,须注明: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研、博研)、学位(详细填写,如“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7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五)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须至少注明:起止年月、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电话等5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
(六) 奖惩情况须至少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
如果没有受处分情况,请务必说明“未受过处分”。
(七)各类报考人员须注明最高学历阶段的主要专业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
(八)家庭成员须至少注明:姓名、关系、所在单位、职务等4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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