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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考面试热点模拟:眼镜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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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背景】

  安徽石台县考生圆圆在6月7日语文科目考试中,考试中途,监考老师在考生过道用探测仪例行检查,发现其近视眼镜可疑,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考后,6月13日,此事一经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6月14日,石台县教育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和调查核实结果,该县教育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那考试的影响谁来买单?

  【热点预测】

  2016年高考中,安徽石台县考生因为眼镜被探测仪“报警”,监考老师将其眼镜暂时收缴,半小时后归还考生,致使高度近视的考生考试受到影响,然而作为人生第一大考的高考却因此受到影响。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每年高考结束之后,有关高考公平性的事件总是能一石激起千层浪,2016年的“高考眼镜门”事件更是挑拨了社会的神经,然而,谁都没错的“眼镜门”事件也不意味着对,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从规定上的严明到执行上的严防,是一种进步,不存在是非之惑,但选择何时介入、何种方法,却还是有高下之分。‘选A固然没错,但选B更好’,利弊权衡的选择题如何判断,既体现工作方法,更体现人性关怀。”

  在此次事件中,监考人员按照制度发现可疑作弊工具,及时上报,等待上级通知再归还,本身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问题不在于他及时向上级汇报了,而在于他收缴眼镜之后,在这长达半个小时的时间里,从考场到相关部门是怎样层层上报的,效率为何如此低下,以及考场是否采取应急措施,给学生提供一副暂时使用的替代眼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但是,相关调查只是认定监考员没有过错,却只字未提接到监考员汇报后,作出“相关要求”的人的过错以及半个小时才通知归还的相关部门的过错。该明确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这才给外界造成了“谁都没有过错”的错误印象。

  由此,我们更应该从此事中反思如何寻找“遵守制度”与“人性关怀”的平衡点。

  客观来讲,学生也好,监考员也罢,还是探测仪,出现失误与意外本身是无可厚非的,每年都能听到诸如考生漏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工具缺乏等意外事件,遇到意外事件,严守制度是底线,而应急补救措施才是关键。就比如在“高考眼镜门”事件中,当监考人员发现眼镜可疑,需要层层上报,等待上级通知,那在等待的时间里为何不想办法找一副眼镜给考生呢?可以通过借用工作人员的眼镜等方式先应急处理,真正做到为考生着想,毕竟高考是中国学子人生的转折点,不作为并不意味着就是“不犯错”。

  而现实生活中,“不犯错”恰恰是当下很多执法人员的信条,无论是高考监考老师,还是日常的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以为工作只要“不犯错”即可,并没有真正实现服务考生、服务群众的宗旨,因此,不犯错不应该是我们评价合理与否、权衡利弊的标尺,应该在坚守原则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刚柔并济”为制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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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眼镜门”考生,希望自己被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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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是2016年安徽高招本科志愿填报最后一天,“眼镜门”考生圆圆(化名)比本二线差了4分,其中满分150分的语文,得分107分。尽管已经填报了省内一所本三院校,但是嫌学费“太贵”的她,仍然心有不甘。

  6月7日,安徽石台县考生圆圆在参加高考第一场的语文考试时,近视眼镜受到监考员怀疑,被收走检查半个小时。经鉴定没问题后,临交卷时归还。圆圆称,当事监考员的这一举动,对其发挥“影响很大”。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争议。面对考生及家长的质疑,石台县教体局在情况通报中称,通过对监控视频的还原,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规范。

  出生于1995年的圆圆,今年已经是第三次参加高考。石台县教体局的处理决定,让她一度情绪低落。

  7月1日上午,圆圆称,今年高考自己“不出意外”地没有发挥好,总分478分,比安徽文科本二线还差了4分。其中,第一场语文考试,得分107分,较平时模拟成绩有所下降。她透露,自己6月30日在老师指导下,填报了安徽省内一所本三批次院校,但最低每年11000元的学费,让她觉得“太贵”。因此,在圆圆心目中,最好的处理结果,就是教育部门“酌情”特招,能够让她进入公办本二批次院校就读。

  记者据此联系了安徽省石台县教体局,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眼镜门”事件的处理意见,以早先的情况通报系为准,可以视为石台县的表态。对于圆圆的其他要求,对方称“不便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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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眼镜门女生:希望教育部门公开道歉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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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眼镜门女生:希望教育部门公开道歉

  高考结束后,安徽省石台县考生圆圆(化名)一直呆在家里。对于一周后的放榜,她说,自己并没有多少期待。

  今年是“作弊入刑”的首个高考,也被称为“史上最严”高考年。6月7日,圆圆在参加第一场的语文考试时,佩戴的近视眼镜受到监考员的怀疑,被收走检查半个小时。经鉴定没问题后,临近交卷时归还。

  圆圆称,当事监考员的这一举动,对其发挥“影响很大”。面对考生及家长的质疑,石台县教体局在情况通报中称,通过对监控视频的还原,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规范。

  眼镜被收走半小时

  6月7日,21岁的圆圆,又一次走入高考考场。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参加高考了,去年高考,她的成绩分数仅比本三线高了几分,不甘心报考专科的她,选择再次复读。

  圆圆告诉记者,在第一场语文开考一个多小时后,手持探测仪的监考员多次走近她身边,在对其所佩戴的眼镜检查后,提出了没收上交的要求。

  “眼镜被监考老师收走后,考场内不少人都盯着我看。”圆圆说,这让她感觉“不自在”,也更加紧张。由于眼镜被收走,她只能不断调整坐姿,以期能看清试题。而且,在接下来的几门考试中,自己因受到这一事件的影响,没能很好地发挥。

  此外,圆圆表示,在进入考场前,自己已经通过了安检。考试中途,她去了次卫生间,回来再次通过安检。而其他科目的考试,她佩戴的仍是同一副眼镜,依然能够正常参加考试。在她看来,该起事件中,自己并没有过错,却受到了影响。

  称监考员处置不违规

  事件发生后,石台县教体局成立了包括招考、纪检部门在内的联合调查组。6月15日,调查组公布了一份情况通报称,在整场考试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

  通报表示,监考员在探测到圆圆时,探测仪出现震动。当事监考员在向楼层纪检员和市局巡视员汇报后,将其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台上。半个小时后,经鉴定没有问题,监考员将眼镜还给了圆圆。

  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石台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当事监考老师系从农村学校抽来参加监考,考前看了相关防作弊宣传片,其中就有介绍高科技眼镜的视频。

  石台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这份情况通报系由县里出具,可以视为石台县的表态。而关于事件的进一步情况,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仍然在调查中。

  “监考无明显过错 但缺柔性”

  江苏一名近年曾参与高考监考的教师告诉记者,在该起事件中,当事监考员的处置方式并无明显过错。

  这名教师称,在考前,所有监考员都会进行考务培训,内容涉及考场纪律、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对于作弊手段的辨别。

  “在考场中,监考员能够信赖的,实际上只有手中的测试仪。”她说,当检测仪报警时,对当事考生做进一步检查,是监考员的职责所系,只要没有影响到其他考生,就属于正当。

  部分网友质疑,既然圆圆此前已经两次通过安检,当事监考员依然如此“严苛”...

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公布:大家都没过错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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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公布:大家都没过错

  考生近视眼镜可疑,考试中途,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本报6月13日独家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石台县教体局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

  然而,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但这一事件处置的效果为何引起广泛争议呢?其中显然有值得深思的地方。

  [回放]开考前考生都经过探测仪检测

  6月7日上午考试预备铃声响过,8点17分37秒,文科第3考场乙监考员开门进入考场,8点19分22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开始检查1号考生;8点20分08秒,乙监考员用手持探测仪检查2号考生(被收走眼镜的考生圆圆),检查1、2号考生鞋子时安检设备发出报警声音,乙监考员重新开始检测,从1号开始按序检测,并要求考生签名后在相应座位坐好。

  因有少数考生上厕所,乙监考员对这些考生做了复检,8点42分10秒,按顺序对全体考生进行了检测。

  考试中检测到两考生眼镜异常

  正式开考后,9点28分22秒,乙监考员按《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手持探测仪,从考生中间空道按序探测。

  10点22分36秒,乙监考员再次手持探测仪按序在考生中间空道中探测,10点22分41秒,探测到2号考生时,探测仪振动,乙监考员对2号考生眼镜进行检查。

  10点24分20秒,检测到24号考生时探测仪有振动,乙监考员检查24号考生眼镜并将其眼镜交甲监考员检测,后将眼镜还给该考生。

  请示后监考员收走两考生眼镜

  针对发现的情况,后来乙监考员在考场门口向楼层纪检员和池州市教体局巡视员汇报;根据相关要求,10点36分48秒,乙监考员先后将2号、24号考生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前讲台上。

  11点06分45秒,乙监考员根据通知还眼镜给24号考生,11点06分51秒,乙监考员还眼镜给2号考生。

  [处置]教体局:监考员处置符合规范

  石台县教体局称,语文学科考试结束,接到一考生家长反映监考员工作不规范后,县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考试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核查,并找到该考场三名监考教师和楼层纪检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媒体公布了调查核实情况。

  石台县教体局认为,在整场考试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要求。

  探测仪出现误判,为什么?

  这事目前有个待解的谜,两个考生的眼镜确实不是作弊工具,两副眼镜在考前顺利通过探测,而在考试进行中却触发探测仪“报警”。一个考场那么多考生戴眼镜,为何只有这两人的眼镜触发“报警”?

  这是眼镜的材质问题?是手持探测仪的问题?还是监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