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栏目,提供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1-19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山东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山东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规〔2017〕1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全省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适时调整补贴标准。
三、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发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功能模块,登记提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证书名称、鉴定级别、发证日期、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失业保险参保地等基本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二)审核。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7个工作日内,审核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供申请人查询。
(三)公示。省本级、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通过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01-19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新疆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新疆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乌鲁木齐铁路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新疆油田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吐哈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鼓励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现就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程序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自治区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由用人单位对申领职工参保缴费情况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后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
(二)审核。用人单位持《审核表》、职工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单位公示证明到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和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http://xj.osta.org.cn)核查职工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审核职工参保缴费年限等(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2.经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参保信息、拟补贴金额、取证等级等,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意见。
(三)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意见,按基金拨付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到位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内,并在失业保险经办管理系统内标识该...
01-11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湖北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湖北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
第一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为提升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是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的资金补贴。
第三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第四条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为:
(一)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对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对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第五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第六条 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第七条 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对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同时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第八条 统筹地区将技能提升补贴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在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第九条 统筹地区要建立技能提升补贴数...
01-11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山西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山西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精神,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领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申领程序
(一)申请。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可委托本人所在单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申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属于企业职工,申领时已经失业的,到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经办机构申领。
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应填写《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山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sxosta.cn/)查询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与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
(三)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各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补贴标准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01-11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青海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青海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了提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
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要求,现就我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三年以上(含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行业特有工种)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企业在职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省外和省内的参保缴费时间可累计计算、省外参保缴费职工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青海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发时间,必须是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四)行业特有工种参保职工具备以上条件的,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备审核后,享受相应的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二、发放流程
(一)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到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参加考试的,视为本人申请申领技能补贴。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应事先将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含行业特有工种)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国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进行再次比对,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并将比对后生成的人员基础信息表,于每月末的5个工作日内传送到省社会保险服务局。
(三)省社会保险服务局收到基础信息表后,在5个工作日
内,与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信息数据库、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信息数据库匹配,自动筛选生成《青海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补贴实名人员信息表》,并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对于在青的中央行业(企业),公示后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直接发放到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卡中,并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五)对于省内的企业,公示后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由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将各市州享受技能补贴人员名单反馈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将补贴资金及时划拨到位。
(六)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补贴人员名单和补贴金额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直接发放到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卡中,并以手机短信...
01-11
各位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友们,留学群精心为您整理了“辽宁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辽宁失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通知
关于辽宁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精神,现就我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受理。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帐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辽宁职业资格工作网
(三)公示,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拟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汇总统计后,向参保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拨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
各市可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可高于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但最高不得高于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同一职业(工...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