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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是隶属于萍乡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今年开设了19个专科招生专业,其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男女比例不设限制,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萍乡卫生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65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333号(邮政编码:337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部门:萍乡市人民政府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处长任主任。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工作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副组长,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健康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共计十九个专业。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入学注册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

2016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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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二O一六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二、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2号(邮编363000
三、招生层次:全日制 高职
四、办学类型:公办 高职院校
五、招生计划:学院开设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健康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等,学制均为三年,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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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七、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规定,我院今年继续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统一规定执行。

2017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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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合150亩);建筑面积8234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09万元;图书20.15万册;专任教师23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68%,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25%。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20201

护理

3

护理(涉外护理)

3

620301

药学

3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2016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是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413,云南省招生代码为5398,主管部门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实行云南省教育厅与红河州政府共管以州管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蒙自市。

  第四条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云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成立有院领导、相关处室领导、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参与招生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招生工作。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常设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认真做好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培养目标的预测评估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遵守国家关于高校招生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泄漏给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第四章 招生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市场人才需求、生源计划编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院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并制定学院各专业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程序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

2016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普通全日制民办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是云南省省会城市昆明目前唯一一所举办全医学类的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秉持“明德 慎思 博学 济世”的校训,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的教育思想,倡导“依法治校、制度管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治校方针,学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5000余名中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现有在籍大、中专学生23000余人,也是目前云南省规模最大的医学类专科院校。上级主管行政部门:云南省教育厅,学院(国标)代码:14372。

第四条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学业成绩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2015年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27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14335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 办学层次:专科

5、 学院简介:学院坐落于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1961年创建于天津杨柳青,1971年搬迁至廊坊,2006年10月搬迁现址。学院占地493.14亩;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实验用房70505.78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42.5万元,建有127个实验室,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如CT扫描仪、X光机、彩色B超仪、心电监护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血细胞分析仪、德国DM10除颤器、BE-CL4型血凝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脑验光仪等。学校藏书25.7万册;拥有多媒体教室36个,语音室180座,教学用计算机680台,教学网、自动化办公网、国际互联网覆盖整个校园,教学、管理、办公手段已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拟面向全国二十余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15年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助产、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涉外护理、卫生信息管理等十余个专业。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四、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加分、降分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

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予以退档。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六、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廊坊卫生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6—6021111、6026636、6026652(传真)、6026616(夜间)

邮 政 编 码:065001

学 院 网 址:http://www.lfwx.net

通 讯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四光路南

乘 车 路 线:1.廊坊市长途汽车站(火车站)下车转乘21路公交车终点即到。

2.北京站东乘805路公交车至廊坊东方大学城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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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是隶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今年开设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5个招生专业,下面是该校今年具体的招生要求,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校名: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际代码:13965;在赣招生代码:864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

  第四条 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录取等环节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本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22年只在江西省招生。在统筹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历年报到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教育部及生源地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且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2017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2017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14335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 办学层次:专科

  5、 学院简介:学院坐落于京津之间的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1961年创建于天津杨柳青,1971年搬迁至廊坊,于1989年更名为廊坊市卫生学校。2006年10月迁至现址。2011年升建为专业层次普通高校,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占地393.68亩,建筑面积15.73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9.5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15.4万元,建有142个校内实训室,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如CT扫描仪、X光机、彩色B超仪、心电监护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血细胞分析仪、德国DM10除颤器、BE-CL4型血凝仪、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脑验光仪等。学校藏书35万册;拥有多媒体教室85个,语音室180座,教学用计算机1090台,教学网、自动化办公网、国际互联网覆盖整个校园,教学、管理、办公手段已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1、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等重大事宜。

  2、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拟面向全国二十余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招生专业

  2017年招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助产、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十余个专业。各专业均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五、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 我院各专业录取均无语种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对享受全国性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承认其加分后总分数并按此分数进行录取;对享受地方性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审批后录取。

  5、 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6、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