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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淮上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查结果公示
淮上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幼儿园、小学、初中)经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初审、体检等工作环节,并经淮上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查,共58名申报人员符合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将专家委员会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18年5月30日至6月3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区纪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反映。
公示结束后,区教体局将根据专家审查结果及公示情况进行认定,证书办理等相关事项将在淮上区政府网公告栏公布,请申请人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监督电话:2567863
附件(百度网盘):淮上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
蚌埠市淮上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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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安徽蚌埠蚌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一)受理对象:
在蚌山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包括: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受理范围: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蚌山区。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认定条件
符合“受理范围和对象”条件要求的申请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蚌山区内的中国公民;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认定教师资格须经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以及网上公示等环节,对确认通过的申报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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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禹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7〕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区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禹会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包括: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禹会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认定教师资格须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以及网上公示等环节,对确认通过的申报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一)网上申报
11-15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下半年安徽蚌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下半年安徽蚌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2016年秋季蚌埠市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定于11月19日在蚌医二附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11月19日(周六)上午7:00-7:30。
二、体检地点
蚌医二附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宏业路220号,乘105路、107路、207路、117路、129路公交车到铁路中学下向南200米。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体检。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同志需携带一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版的小二寸照片用于贴体检表,并自带黑水笔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前三日宜正常清淡饮食,少吃或不吃高脂类、不易消化的食物,勿饮酒、勿食含血性的食物,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如服减肥药者体检前应停药三天,体检要检测矫正视力,近视的携带眼镜。
3、检查前一天晚上八点后禁食、十二点后禁水,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包括不进饮料、零食、水果),于上午7:00至7:30之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蚌医二附院健康体检中心交费、侯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体检表交医院收回。
4、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体检人员将体检费缴医院。
蚌埠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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