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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衡水市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情况

 

  衡水市继续将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每个县市区1所,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普通生计划的90%一次性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留学群中考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衡水市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情况,更多中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衡水市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情况

  特别提醒:衡水市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

  为切实减轻初中升学竞争的压力和学生过重负担,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今年我市继续将1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每个县市区1所,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普通生计划的90%一次性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将本地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进行了分配,现公示如下:

  衡水中学名额分配:

  第三中学,66名;

  第四中学,82名;

  桃城中学,400名;

  第六中学,65名;

  第七中学,74名;

  第八中学,41名;

  第九中学,69名;

  赵圈中学,36名;

  河沿中学,18名;

  邓庄中学,23名;

  第十中学,11名;

  英才学校,30名;

  汇龙中学,21名;

  启明学校,8名;

  彭杜中学,26名;

  大善彰中学,15名;

  魏屯中学,5名。

  合计990名。

  冀州中学名额分配:

  第四中学,115名;

  冀州镇中学,158名;

  徐庄乡中学,41名;

  周村镇中学,55名;

  北漳淮学校,27名;

  南午村中学,43名;

  小寨乡中学,67名;

  码头李镇中学,31名;

  西王镇中学,63名;

  门庄学校,45名;

  官道李中学,22名;

  北内漳学校,23名;

  信都学校,350名;

  第一中学,220名。

  合计1260名。

  枣强中学名额分配:

  枣强二中,272名;

  枣强三中,163名;

  枣强四中,145名;

  枣强五中,76名;

  张秀屯中学,77名;

  新屯中学,58名;

  大营中学,151名;

  王均中学,51名;

  马屯中学,45名;

  王常中学,39名;

  董子学校,3名。

  合计1080名。

  武邑中学名额分配:

  武邑县二中,55名;

  聚英学校,224名;

  武邑镇一中,97名;

  武邑镇二中,84名;

  武罗学校,226名;

  宏达学校,203名;

  清凉店中学,60名;

  审坡镇中学,16名;

  桥头中学,23名;

  韩庄中学,31名;

  赵桥中学,50名;

  厚基学校,13...

河北衡水2018年普高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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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衡水2018年普高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包括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体育考查考试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成绩,满分650分;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③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全省实行统一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任何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部门都不得自行组织招生考试。

  (二)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1.招生计划确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自身教育资源情况确定招生规模,逐级报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实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告,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包括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和分地区招生计划数)分别在学校举办地和生源地范围内公告。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校际间不得调剂使用招生计划,学校不能随意增加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凡学校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学校负责。

  2.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省级示范性高中(衡水市第二中学和故城县高级中学除外)招生计划中的90%一次性分配到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由生源地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衡水中学面向衡水市市辖区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分配工作由桃城区教育局负责。5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名额分配结果及分配办法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3.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对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正常转学、休学的考生,其资格认定办法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

  4.在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到校办法时,要严格程序,公开过程,防止弄虚作假现象。为确保名额分配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要在5月15日前,将参加升学考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两项成绩进行整理,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无异议,学校应于升学考试前将考生的这两项成绩统一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作为普通高中录取时的依据。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凡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参加中考。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的规定,民办高中学校应优先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招生,享有与公办高中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并与公办高中学校同期招生。按照有关政策允许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上报招生计划时须分别列出面向我市...

衡水2017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留学群衡水中考频道的小编会及时为广大考生提供衡水2017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衡水2017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修订)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1.改变单纯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毕业资格的做法。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二维框架体系,即“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级;毕业考试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学生毕业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并颁发毕业证书。

  2.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办法。(1)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测试、体育考查考试等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与测试成绩直接计入学生升学成绩总分,其中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10分、信息技术测试10分、体育考查考试30分,以上各项总计50分。(2)把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结果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重要导向,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等级的形式作为高中报名与录取的依据之一。(3)将创新实践获奖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的依据之一。(4)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包括两方面的成绩,总分65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600分,专门性发展素质测试满分50分。文化科目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各县市区统一组织考试、评卷、登统。体育考查考试、信息技术测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结果的等级分布要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校办学水平挂钩。各县市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学质量提高情况,划定和调整各学校获得A、B、C、D四个不同等级的比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调控,另外五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

2016年衡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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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衡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公布

  衡教基〔2016〕6号

  衡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衡水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规定的通知》(冀教基〔2015〕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衡水市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考中招工作,正确把握改革方向

  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的中考中招制度,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于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于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中考中招工作,正确把握中考中招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二、继续推进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继续推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办法。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冀发〔2011〕10号)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继续将本区域内第一批录取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衡水二中和故城高中)招生计划中的90%一次性分配到初中学校。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分配名额,原则上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基准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划定基准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线上不能完成的名额,由各县(市、区)(市区由市负责)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安排。名额分配生录取结束后,招生部门要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分配名额、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深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借综合素质评价之名向学生收取评价费用或向学生推销评价手册(图书)。

  3. 继续将体育、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信息技术测试成绩满分10分,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满分10分(学生现场抽签选考其中一科)。

  4.积极稳妥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