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06-08
西华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现有环境科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
01-18
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18年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高考栏目。
2018年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充。七十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射击(10米气步枪),注:考生运动员等级证书小项须与招生项目一致。
招生计划:10人。
招生范围:全国。
二、报名要求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如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统一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材料提交及信息采集
(一)考生在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http://cwnuzs.good-edu.cn/)“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系统中填报信息。
(二)填报时间:2018年2月24日-3月3日。
(三)填报成功后,考生同时还需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 登陆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信息网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系统中打印《西华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1份,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3.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最好体育运动成绩的有效证明(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供相应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各1份(在复印件本人姓名处和比赛项目处加盖省级相关部门鲜章)。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学校鲜章),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5.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当地...
06-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师范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学校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要求:我校根据各省投档情况设置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单科限制分,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和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一条 学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时设置专业级差分数(不超过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分数。
第十三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我校执行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填报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控制分数线后,凡报考我校美术学、绘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总分(文化成绩与我校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体育教育、装饰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音乐教育、主持与播音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四川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可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对于四川省以外的艺术考生,原则上认可我校单独举行考试的专业成绩;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成绩。
第十六条 西华师范大学对于运动训练单独招生事宜,依据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运动训练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