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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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建有世界唯一的中医美容博物馆,史料详尽、藏品丰富。现有医学美容技术等陕西省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学院经过多年发展,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形成了以医学美容技术专业为龙头,医学技术、健康类专业为特色,管理类、经济类、工学类专业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3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2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 三年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62283333 传真:029—62283331

  学院网址: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一、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37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电话:029—82601993传真:029—82601993 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二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一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第三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四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五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一条 学院在每年获得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与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学业优良学生,实行资助...

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以下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二、 院校代码:13737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 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 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满额,可调剂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无专业分数级差。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4、 我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为1:1.2。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按照成绩排队接收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至完成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6、 艺术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依各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 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8、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9、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八、学费标准:

  医疗美容技术、护理专业9000元/年;其它高职专业8000元/年

  九、资助与奖励: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帮助贫困生勤工助学。

  十、毕业及就业: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2、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一、校址、咨询电话及网址:

  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826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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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整理了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考生们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性质及办学地点

  第三条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西安东郊白鹿原上,占地面积500多亩,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院专业学科建设独具特色,构建了以医学保健类专业为龙头,管理类、工学类、财会类等并举的特色专业体系。下设医学美容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5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13000余人。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护理专业被陕西省政府确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被陕西省教委批准为“西安市唯一一家国际护理教学基地”。

  院校名称: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373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地点:校址:西安市水安路30号 邮编:710038

  电话:029—82601993 传真:029—82601993

  学院网址:http://www.xahtxy.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准军事化管理打造学生的过硬优秀品质,使毕业生在未来职业生涯中极具竞争力。现有工程造价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124。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证书

  第四条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成立于1993年,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城市建设功能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了“专业和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课堂与实习基地对接”的人才培养输送模式。学院下设下设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五年制基础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学院等七个二级学院,开设30个专业。学校地处西安南郊大学园区,占地53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东大温泉大道002号,邮编:710114

  学校网址:http://www.xacsjsedu.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9026666

  传真:029-89029808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就业部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下达,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

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1925年9月,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占地571亩,建筑面积 17.6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2人,来自各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38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62人,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三、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专业30个,其中校企合作专业21个: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互联网品牌策划方向)、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电子商务(淘宝电商运营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电商运营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联网运营管理方向)、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编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营销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UI设计方向)、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9个专业为非校企合作专业。

  我院招收对口类考生。专业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泊头职业学院渤海分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泊头职业学院与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学校。

  渤海分校招生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

  6、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9、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六、学制学历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

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甘孜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一所很年轻的学院,在2021年通过教育局备案。甘孜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甘孜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校。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1号

  四川招生代码:5698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负责招生就业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

  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做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八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我校将按考生进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整到计划空余专业进行录取,对成绩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鉴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色觉异...

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代码:1332(江苏)14542(国标)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创立于1964年,是江苏省财政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及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连云港,坐落在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花果山西麓。

  学校秉承“财会特色、质量至上、理实并重、开放融合”的办学思路,持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要求,在不断强化传统财会专业的基础上,拓展了金融、国际贸易、税收、大数据等专业,形成了会计管理、财务金融、贸易营销、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等五大专业群。2020开设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与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多个专业,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江西、河南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