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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红楼梦》是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它描写了一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生活故事。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左右高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
08-05
你有过独居的经历吗?想象一个人住在湖边是怎样的光景,没有人和你聊天,什么都要靠自己……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瓦尔登湖读后感2000字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完《瓦尔登湖》,我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膨胀的欲望与必需品:科技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如果遥想当年人类文明的起点处人们所拥有的简朴得有些鄙陋的生活,再与今日繁复的、“现代化”的生活相比较,巨大的差距当下即现。是什么改造了世界,让人类的生活从刀耕火种到农机隆隆,从结绳记事到信息爆炸?科学技术毋庸置疑地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科学的发展促进了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从而逐渐将人类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使得人类有时间与精力去创造更多的文明成果,取得更大的进步。
众所周知的是,我们的物质生活正在日趋丰富。新的科学技术成果不断被应用于生产生活中,人们由此积蓄了物质财富,然而物质财富的丰富带来的后果是,一些人成了物质的奴隶,梭罗这样描写他们:“这种人看来阔绰,实际却是所有阶层中最贫困可怕的,他们固然已积蓄了一些闲钱,却不懂得如何利用它,也不懂得如何摆脱它,因此他们给自己铸造了一副金银的镣铐。”
人们追求财富的累积,追求所谓的生活的舒适,追求那些因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提高而出现的奢侈品,这个过程让众多的人陷入了物欲之中,物欲发展为贪欲,便导致了良知和理性的缺失。正如梭罗在书中所写,“大部分的奢侈品,大部分的所谓生活的舒适,非但没有必要,而且对人类进步大有妨碍。所以关于奢侈与舒适,最明智的人生活得甚至比穷人更加简单和朴素。”
在人类的生活资料中,相对于奢侈品的概念是必需品,梭罗认为,人类应该认识到什么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并主张人们体验相对原始而朴素的生活方式,从而对必需品有基本的认识。梭罗这样界定人类生活中的必需品:“所谓生活必需品,在我的意思中,是指一切人用了自己的精力收获得来的那种物品:或是它开始就显得很重要,或是由于长久的习惯,因此对于人生具有了这样的重要性,即使有人尝试着不要它,其人数也寥寥无几,他们或者是由于野蛮,或是出于穷困,或者只是为了一种哲学的缘故,才这么做的。”
然而多数人终究没有去领悟生活必需品的概念,于是在广厦华服、珍馐美味的享受中,生命的高贵被抛弃,诗意的栖居被忘记,物化的生命中只剩下物欲横流,而这样的生命中,没有丝毫人性的尊严与美感可言。
原本为了改造世界、为人类造福而产生的科学技术与文明,却在某种程度上把人们带入了一个对物质倾心的时代,一个精神需求被忽视的时代,一个拜金主义的时代。而学术界也未能幸免,梭罗写道,“近来是哲学教授满天飞,哲学家一个没有。”潜心钻研真理的人日渐稀少,科研成了谋取社会地位和金钱的手段。
在梭罗看来,科学技术的进步并没有为人际关系的良性发展带来多少推力,他写道,“我发现,无论双腿怎样努力,都无法让两颗心靠得更近。”以及:“我相信如果人们都生活得像我一样简单,那么抢劫、盗窃案的发生一定会减少很多。”
这无疑是一种对科技进步的反思,科学技术的发展演进,固然让人们更加接近真理,诸多科学发现,使得人们可以更透彻地认识世界,不少技术成果,使得人们可以更充分地改造世界,但科技进步是否也在另一个层面上引人堕落?
行文至此,不禁想到,在这个日益浮躁和物质化的今天...
08-05
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值得大家一读。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娜卡列尼娜读后感2000字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看完《安娜卡列尼娜》,我不确定这到底算不算是一部女性主义的作品。但对于安娜的遭遇,我感到很熟悉,她和《红与黑》中的德雷纳夫人、《玩偶之家》中的娜拉似乎都有相似之处。
虽然这三位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不幸,但是应该说她们原本都是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的。她们有丈夫,有孩子,有不错的社会地位,几乎没有什么烦恼的事。但是后来她们都觉醒了。她们发现原来她们的幸福只是表面的,不同的是安娜和德雷纳夫人是通过爱情,而娜拉则是通过一次危机。她们都发现自己的丈夫爱社会地位、名誉更甚于爱自己。因此,她们觉醒了,前面两位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而后面那位则选择了离家出走。
安娜的命运中充满了矛盾,她一方面觉得生活很枯燥、乏味,不想在虚伪的上流社会,另一方面她想追求自己从未体验过的爱情。她在这样的感情冲突中把握不住方向。见到丈夫和儿子后,她都有了异样的感觉。在内心深处,作为妻子的她与作为独立女性的她为丈夫争辩起来:“他毕竟是个好人,正直、善良,事业上有成就。”“可是他的耳朵怎么显得这样怪呀”。在安娜和情人第一次互相拥有之后,她并没有特别幸福的感觉。相反,她感到罪孽深重,又害怕又恶心。起先她把脸藏起来,一句话也不说。后来脸上露出冷漠绝望的神情。“她觉得无法用语言表达那种又羞愧又兴奋又恐惧的心情”。这是她想要追求自己的爱情与道德伦理约束之间的矛盾。但最终她勇敢地选择了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毅然与渥伦斯基相爱,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孩子。虽然德雷纳夫人也追求自己的爱情,但她一直处于犹豫不决的状态,她只要和于连偷情,总要受到良心的责备。起初安娜对于她的家庭、孩子也心存愧疚,安娜在难产快死的时候,说出过她真正的心里话。她的内心深处充满了对丈夫的愧疚,对往事的悔恨,叫丈夫饶恕她,而他丈夫,那个富有同情心男人,也确实原谅了她。她说:“在我心里有个魔鬼,她随时会占据我,另外一个那不是我,我知道„„”。可是后来,安娜为了爱情抛弃一切,她比起德雷纳夫人更加勇敢,她敢于向大众公开她与渥伦斯基的爱,公然挑战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敢于抛弃她原有的一切。这也使得最后当安娜被渥伦斯基抛弃时变得一无所有。
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处于封建社会的西方,一个丈夫能够容忍妻子背叛自己,拥有她的情人。这无论在我国古代、近代,乃至现代社会都是无法接受的吧。经过一番思考,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上流社会的人都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声,因此即便是有这样的事,丈夫也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声誉而当作什么也不知道。对于我国自古以来只允许丈夫背叛妻子,不允许妻子背叛丈夫的观点而言,我认为西方的封建社会已经算比较尊重女性了,更别说绅士风度之类的。
其实在上流社会里,到处都充斥着妻子背叛丈夫,或是丈夫背叛妻子的事情。但是,安娜并没有像其他上流人士那样把自己的爱情变得龌龊,见不得人,她的爱情是纯洁的、健康的,因此她敢于把自己的爱情公诸于世。可是也正因为她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上流社会的“潜规则”,进而遭到了她所处环境的人们的唾弃。这正因如此,当安娜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失去了情人,并且受到社会的唾弃时,安娜只能走上一条不归路了。
我在思考,安娜这样的结局,这样的命运可以改变吗?如果安娜选择了安分守己,乖乖地在家相夫教子,做...
08-04
阅读是一个身心放松的过程,写读后感是一个巩固提升的过程。养成写读后感的好习惯,有利于我们通过阅读获得很多能力方面的增加。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子夜读后感范文2000字左右2021”,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子夜》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茅盾的小说创作中,《子夜》的问世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仅就塑造民族资产阶级形象而论,《子夜》标志着中国社会中一个重要的阶级——资产阶级,被文学所遗忘的时代的结束。《子夜》全书共十九章,时间是1930年夏季的两个月,地点是中国政治、经济中心上海,故事从纵的方面是以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发展民族工业为主线,写他如何在“三条火线”中搏斗,最后在“四面楚歌”中以彻底破产而告终。故事从横的方面牵连着千头万绪,远至帝国主义势力在华的矛盾和中国新军阀的混战,近至各色人物在“十里洋场”的活动。
小说纵横交错,远近相连,涉及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全部内容。《子夜》的思想内容是由两方面的内容组成的。一方面是作者通过宽广宏博、复杂纷纭的社会现象,表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和寻求解放道路的战斗精神,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向一切剥削阶级和帝国主义进行英勇搏斗、争取民族解放的精神;另一方面则是揭露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勾心斗角,其中也包括民族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矛盾,以及民族资产阶级难以发展的历史命运,从而批判了托拉斯派的谬论。这两方面的内容是相辅相成的,也是作者艺术构思的注意中心。《子夜》全篇的焦点集中在中国民族工业的命运,通过塑造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本家典型形象,向读者展现了当时中国社会动荡的三个方面:劳资矛盾、工人阶级的政治经济斗争和农村的经济破产,同时提出了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本家到底有没有发展空间这一问题。《子夜》全篇注重阶层的分析,塑造了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本家的典型,既有崇尚正义的民族性,希望国家富强,又具有资本家原始的本性,痛恨工人罢工,赚取资本的利欲心,体现了受多重挤压形成复杂性格的立体人物。
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的气魄、冒险的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想用自己的铁腕和意志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在家乡,他有发电厂、米厂等,企图以此为基础建立“双桥王国”。在上海,他有自己的丝厂,并且联络太平洋轮船公司总经理孙吉人、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和金融资本家兼亲戚杜竹斋组成益中公司,他们鲸吞小厂,排挤同业,企图进一步兴办纺织业、长途汽车、矿山、应用化学工业等。这位曾游历欧美的有魄力有手腕的企业家,被称为“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这虽不免过誉,却多少表现出不失为英雄的本色,至少在中国的民族工业家中来说是如此。且不说他藏在胸中的宏伟计划,那振兴中国工业以实现孙中山提出的“东方大港”、“四大干路”一类“实业建设”方略的勃勃雄心,足可使人倾倒,单就眼前“大刀阔斧”的行动来说,就已表现出不凡的气度。在同业叫苦连天之际,他的丝厂经营有方,“境况最好”;他认定“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途尤大”,几度面临困境,“还要干下去”。尤为出格的是,为同买办工业相抗衡,他不顾眼前的险情,同孙吉人、王和甫组成了益中信托公司,再经营八个日用品工业小厂,以拯救这类奄奄一息之中的民族工业。然而“英雄骑士”毕竟命运不济,他的计划是着着落空,他的行动是步步失败。他一只眼睛看着工业,另一只眼睛看着政治,他身边的唐云山和黄奋就是汪派人物。但他遇到的敌手是代表美国金融资本的赵...
08-03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法国王朝复辟时期,情节扣人心弦。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而我有幸在2020年的寒假一睹这本世界名著的全貌。
小说的开端,是从于连的少年意气开始的。
他似乎和所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满腹经纶,饱读诗书,做着坐拥天下的美梦,有着将来飞黄腾达的理想,刺眼的光从树影斑驳中打湿他手中泛黄的书页,也打湿了他对未来的期许。
后来的我想过这样的一个问题:是哪一个拐点导致了于连人生的崩盘?
是那一天他的父亲向市长索要钱财的时候?是于连当着众目睽睽背诵圣经的时候?还是他用自己的虚情假意一次又一次欺骗那些爱他的女人从而获取权利的时候?
都不是。
《红与黑》里有一个场景我始终历历在目。
在于连的父亲与市长几番争辩,终于谈好了价钱时,于连问道:“我与谁同桌吃饭?”
于连的失败在于他一直都摆错了自己的位置,他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下人或者是一个佣人,在于连自己看来,他已经成功的摆脱了底层人的身份,成为了一个“上等人”,而这种感觉,在他受到来自侯爵女儿的赏识后更加愈演愈烈。
可无情的真实却总是被虚伪的皮囊遮掩得滴水不漏。
他死的时候,那个女人接住了他被砍下的头颅,他的眼睛里装着密密麻麻的不甘心,对于权势的,对于地位的,对于被出卖的怨恨的。
唯独没有对与女人的。
于连短暂的一生都未曾爱上过谁,他爱的,不过是那些女人背后的身份,说到底,爱的是一个“位高权重”罢了。至于围绕于连的两个可怜女人,瑞那夫人和木尔小姐,一个最终因爱生恨,一个最终被自己对英雄的向往所毁灭。
瑞那夫人一开始也有着少女的娇俏,有着属于女人的魅力,她喜欢着天下所有女人喜欢的东西,但她那个不解风情的丈夫将她推向了不洁的深渊。我能理解瑞那夫人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愿意作文/花时间赞赏瑞那夫人的漂亮衣服,于连也愿意花时间陪伴瑞那夫人,去满足她仍旧属于少女的想象,于连比她的丈夫要英俊,要年轻,要更风度翩翩。所以哪怕到最后,于连举着枪,无情地扣动了扳机,子弹穿过瑞那夫人的身体,她都没有恨过于连,在那个诺大的教堂里,她看着昔日的恋人,眼睛里盛着...
阅读使人明智,使人进步。大家最近有看书吗?看完后写一篇读后感吧。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2000字左右大学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
07-23
复活是俄国作家托尔斯泰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小说,这也成为了他的代表作之一。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复活读后感2000字左右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时学习鲁迅先生的《故乡》,其中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让人深深震撼。封建制度毒害巨大,它侵入肌肤,钻入骨髓,嵌入神经,让一个活泼可爱聪明伶俐的少年闰土变得呆滞木讷迟钝麻木,精神溃败,灵魂蒙霜,留给我们读者的只是无尽的惋惜。学习这篇课文的时候,我禁不住想,我们有什么方法可以拯救中年闰土,让他重新变回少年闰土那样充满生机与灵性呢?近来读托尔斯泰晚年耗时十年而出巨著《复活》,我从中找到答案。
三十而立的世袭公爵聂赫留朵夫,勾引有夫之妇,混迹酒池宴会,碌碌无为如行尸走肉般过着糜烂的生活。作为万亩土地继承者,数千农奴的贵老爷,聂赫留朵夫无忧无虑,不为衣食所困,不因工作而扰,婚姻几成定居,工作毫无必要。他像大多数贵族一样,穿梭于女人和宴会之间,恣意于打猎和打牌之上,没有理想,没有追求。他的灵魂像琐碎的铁屑,被荒淫腐化的贵族生活磁体深深吸附着。
若不是一次偶然担任陪审员出庭审判,他的人生也许会像无数的贵族一样,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激不起一丝涟漪。他会像常人那样目睹自然界的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尔虞我诈,但死去之后,除了在斑驳倾颓的墓碑上,恐怕没有人再会记得起他的名字。
那一天,他很不情愿的去参加法庭陪审,因为当天晚上还要处理与私通已久的情妇的感情纠葛,出席对自己恩爱有加的公爵之女的家庭宴会。法庭的气氛严肃中夹杂着枯燥无常,陪审人员都感到乏味,就在大家昏昏欲睡的时刻,一个毒杀嫖客的女犯人的出现骤然攫取了所有男人的目光,同时更让聂赫留朵夫心中大惊。这个人竟然是聂赫留朵夫十年前曾经诱奸而又抛弃的钟情少女喀秋莎。
那时,聂赫留朵夫十九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在姑姑家庄园休假期间,结识了让他心动不已的喀秋莎。喀秋莎是姑姑家的婢女,豆蔻年华,青春靓丽,浑身荡漾着少女的天真烂漫、纯洁无暇。二人互相爱慕,彼此心照不宣。但随着假期的结束,聂赫留朵夫不得不与喀秋莎依依惜别。此后,聂赫留朵夫年龄渐长,大学毕业后随着不断的融入酒池肉林、荒淫骄奢的贵族生活,以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倏然大变,大学时爱情、正直、公平的理念全都被诱骗、扭曲、谎言代替,他开始将安分守己视为无能,将勾引女人看成荣耀,就这样,贵族生活骄奢淫逸的生活让急剧扭曲着聂赫留朵夫的性情。
与喀秋莎分别两年之后,聂赫留朵夫在奔往军营的途中,特意来到了姑姑家。分别两年,突然重逢,聂赫留朵夫欲火中烧,完全被生理所需冲昏头脑的他燃起了对纯真少女喀秋莎的浓烈情欲。在即将奔赴军营之际,聂赫留朵夫诱奸了依旧天真无知的喀秋莎。随后,他留下一百卢布,无情离去。此后喀秋莎未婚而孕,被主人痛斥后逐出家门。举目无亲、穷途末路的喀秋莎在极度困苦中生下儿子,将其抛弃后无奈成为青楼女子。经历了生活中的种种困苦,人尽可夫的喀秋莎逐渐看透了世间的丑恶百态、人心的肮脏污浊,她开始变得冷酷、绝望、谄媚、轻飘,曾经天真无邪的她像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一样一去不复返了。
两个灵魂扭曲的人就这样在法庭上相见了。喀秋莎被人诬陷用毒品药死了嫖客,而由于陪审团的细小失误,她被判四年苦役。宣判之后,她先是声嘶力竭的哭喊,继而现出绝望的死一般的平静。聂赫留朵夫看着曾经深爱的清纯无暇的喀秋莎成了鱼肉般被人践踏的妓女,内心开...
07-22
《边城》是沈从文的一部名作,整本书读起来宁静、淡然,有湘西独特的风情,也有人们的淳朴赤城,但整个故事又透着淡淡的悲伤。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边城读后感1800字左右大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淳朴是否也是一种罪过?
《边城》的故事发生在川湘边境的茶峒县。一位终守渡船的老船夫,两位体力强健的年轻人,在绵延悠长的民歌声中与一位妙龄少女产生难言的情愫。书中巧妙的将时间浓缩,安排各种美丽的“偶然”,牵动读者思绪。
女主人公翠翠的诞生就是偶然,十五年前翠翠的母亲和一位军人偶遇并私下有了孩子,在翠翠出生后,便自觉有违道德,双双自尽。一个先天带有悲剧色彩的孩子,却在茶峒青山绿水的氤氲美景里充满对生活的乐观与自然之美。小说的地点背景是一大亮点,作者运用较浓重的笔墨描写一处世外桃源般的村落。人与自然真可以说是和谐相处。正如翠翠和她的小黄狗,书里没有点明小黄狗从何而来,但它一直伴在翠翠身旁,形影不离。即便如此亲近的伙伴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其实它并不需要名字。两者心灵上的默契业已超出种群的界限,人和自然在此处达到了和谐,达到了统一。在这里,人能和动物一起安详的活着。如此令人神往的世界,却造就了一个又一个悲剧。欢乐的景象衬托出的是深深的悲凉。
第二个偶然是翠翠与傩送的相见。在端午节的傍晚翠翠独自在河边等待迟迟未来的祖父,正好与刚刚上水的二老碰个正着。翠翠的童真羞涩与傩送的粗犷能干强烈碰撞。两人各说各话,但都认为对方正回答自己的话,更是都曲解了对方的意思。这样一来并没有疏远他们的距离,反而还萌生了爱情的冲动。傩送喜欢上了翠翠!这是小说最奇妙又最甜蜜的一幕,现在看似老套的剧情,仍焕发独有的魅力。美好的背后是其带来的青春期的烦恼。翠翠进入青春期的表现被真实充分的展现,心中的秘密开始不和亲近的祖父诉说,在渡船上望着新娘发呆,脑子里充斥着奇奇怪怪的念头……为后文的发展添上一分神秘气息。
第三个偶然是祖父的错认,我认为这是全书最精妙耐人寻味的转折,它直接导致了一个个悲剧接连爆发。祖父暗示翠翠的爱情由她自己决定,大老和二老只能通过自己努力争取。而茶峒县最传统的提亲方式是通过山歌。兄弟俩决定轮流唱,公平竞争,看谁能真正令翠翠动心。为了爱情,不善于歌唱的大老也决定放手一搏,当然,必败无疑。二老动人的歌声飘进了翠翠的梦乡,也飘进老头的心房。祖父对这一晚的山歌甚是欣喜,但却误认为是大老的嗓音。翌日,祖父便亲自去恭喜天保,得到这个消息,他没有告诉弟弟,而是死心放手,独出外做生意了。而后不幸遭难,不明不白的死在外地。傩送以为是因为祖父,哥哥才会出意外的,就渐渐疏远了渡船人一家。这就直接演化为最后翠翠独守空房的悲剧。
几个偶然环环相扣,整个故事从头到尾清晰而自然。照常理,两情相悦,终成眷属应该才是他们的结局。茶峒县环境优美,渡船人朴实善良,不曾收别人一分钱入自己口袋,除了文末的大雨,县城中又没有大的变故像是天灾或是战乱。有喜到悲这种对立面的转变是如何产生的,问题又出在了哪里呢?
我并没有找到答案。
或许,根本就没有答案。
沈从文先生对环境的描写把握细致:山里的日夜春秋,从万里晴空到星汉灿烂,都不感奢华。而是让人觉得书中的景物是亘古不变的存在,他们不是为了要博人眼球而故意待在那个地方,他们只是为了生存,为了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而我们很容易的就会把景物和人结合在一起,茶峒县的县民们也如山水般不...
读《百年孤独》,在孤独之中,感受布恩迪亚家族的历代变迁。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字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的巨著你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2000字左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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