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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7刑法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想报考2017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来看看各科的考点吧,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司法考试2017刑法考点:刑事责任年龄”,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禁止适用死刑。

  (3)不成立一般累犯。

  (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2.掌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第17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就这一规定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此处的列举已经穷尽。只对这八类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行为无论多严重,都不承担责任。

  就毒品犯罪而言,只包括贩卖毒品罪,不包括其他毒品犯罪,对其他毒品犯罪,如走私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2)这里列举的不仅是八个罪名,而且是八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以上行为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以上罪名的,应当按照以上罪名定罪处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故意杀人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如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人质,14-16周岁对绑架罪不负责任,但杀害人质的,定故意杀人罪。15周岁与17周岁的人合伙绑架杀害人质,17周岁定绑架罪,15周岁定故意杀人罪。

  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致人重伤死亡转化后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如侮辱、抗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等。

  ③****罪包括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法律 敎育网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组织强迫卖淫过程中****。

  ④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⑥教唆他人实施以上八种行为之一的,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司法考试栏目推荐:

  2017年司法考试题库

  

公务员面试复习资料: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降低年龄是否可行

 

  最近,未成人犯罪的新闻不断曝光,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面试复习资料: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降低年龄是否可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务员面试复习资料: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降低年龄是否可行

  【热点背景】

  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频频示警,不断挑动公众脆弱的神经。受害人家长的安全忧思不断、受害人的心灵之痛抚慰缺失,不断拷问着国家少年司法体系的建立,而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的呼声随之再起。

  “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湖北一县级区域公安局法制科一名警察也有同样的感受。他对该局3年里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办理的21起案件中,共同作案、多次作案现象普遍,严重暴力事件占比49.2%。(摘自2018年7月2日《中青在线》)。

  【命题预测】

  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频频示警,不断挑动公众脆弱的神经。为此有专家建议:将刑事责任降低到12周岁,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近些年,在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专家的这项建议,可以说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考虑,我认为还是很有必要在年龄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也要注意法律细则和具体内容的设置,让法律真正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

  首先,对于未成年犯罪低龄化的问题确实应该综合治理。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不时在新闻中爆出,校园欺凌、霸凌、甚至恶性伤害事件令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如果不加以及时治理,不仅会给双方家庭产生严重的影响,还会严重影响被害者与施暴者的身心健康,甚至也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未成年人有一种“犯罪要趁早”的想法,当出现矛盾问题时,会用一些不理智的,暴力的手段,结伙作案去解决一些纠纷问题。所以确实应采取措施治理未成年人犯罪。

  其次,如果将刑事责任降低到12周岁,它可以提高未成年人的违法成本,也让一些“熊孩子”有所收敛,不会采取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把刑事案件的责任降低到12周岁,也难免会让公众认为这样过于严厉,因为孩子在那个年龄段三观还没有形成,一旦加重处罚,对孩子的未来发展是有极大影响的。再者说导致未成年人低龄犯罪的成因也是复杂的,包括个人,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原因。所以,单靠这个建议未必收到较好的效果。还需要各方共同的努力。

  所以,对于专家的建议,我认为可行,但仍需全面考虑措施,达到法律调整的目的:

  第一,有关修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更需要谨慎,如年龄界定、处罚方式更要合理,需多方论证、专家研讨等。

  第二,因为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复杂,所以仅靠法律降低犯罪年龄以外,我们也应考虑其他举措,如公安机关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完善收容教养的具体措施,使其更系统具体,具有配套的法规、规章;建立国家少年司法体系,如设立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少年警务等,可以使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机构更为专业。

  第三,学校与家长更应肩负一定的责任,家校共育,让孩子身心健康,知法懂法。

  公务员面试复习资料:乡村自治需“放”“ 管”结合

  【热点背景】

  “到了乡镇政府不知该上哪个办公室,不...

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责任年龄解读

 

  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责任年龄解读

  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分享关于2016年司法考试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解读,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参阅学习,预祝考生们能在2016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刑事责任年龄

  (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禁止适用死刑。

  (3)不成立一般累犯。

  (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11年)9.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八)》

  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甲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

  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掌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就这一规定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此处的列举已经穷尽。只对这八类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行为无论多严重,都不承担责任。讲讲惠州的案子。

  就毒品犯罪而言,只包括贩卖毒品罪,不包括其他毒品犯罪,对其他毒品犯罪,如走私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2)这里列举的是八种行为,而不是八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以上行为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以上罪名的,应当按照以上罪名定罪处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故意杀人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如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人质,14-16对绑架罪不负责任,但杀害人质的,定故意杀人罪。15周岁与17周岁的人合伙绑架杀害人质,17岁定绑架罪,15岁定故意杀人罪。

  ②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致人重伤死亡转化后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如侮辱、抗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等。

  ③ 强奸罪包括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强奸。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强奸、组织强迫卖淫过程中强奸。

  ④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省考行测法律常识:刑事责任年龄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小编为大家提供省考行测法律常识:刑事责任年龄,一起来复习一下吧!

  省考行测法律常识:刑事责任年龄

  在行测常识判断部分,有关刑法中的年龄问题经常涉及,大家也对此类题目有所困惑,将信将疑,基本靠蒙。为了给大家一个全面系统的总结,小编特地将刑法的年龄问题作出汇总,希望可以指导大家做题。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1、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注意,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算点为14周岁。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对任何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4、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以周岁计算,即以过了周岁生日第二天起算;犯罪行为有持续或连续状态的,以行为状态结束之时行为人的实际年龄来确定。

  二、刑罚适用

  5、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注意既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适用死缓。

  6、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8、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例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B、13岁小明因嫉妒室友比自己有钱下毒毒死了室友,小明构成故意杀人罪

  C、15岁的小毛手持菜刀砍死了邻居老王,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答案】D。解析:A选项,我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故A选项错误,D正确;B选项,小明不满13岁对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错误;C选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小毛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C错误。

  行测言语理解模拟题及答案

  1.日前,上海某民办高校举办“孝敬文化节”,800多名学生集体在父母面前下拜磕头,在父母的头上拔下一根白头发,永远留念。在场的学生和家长泪流满面,被媒体称为“场面感人”。跪拜体现了森严的等级意识,早在20世纪初就被视为文化糟粕的一种,遭受过猛烈批判。即使今天以“弘扬孝道”的名义重现,同样让人感...

工程建设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种类自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或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 )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A.政府职能部门 
B.危害行为
C.公民和法人 
D.单位负责人
2.行政处分是指( )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A.由单位负责人 
B.由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
C.由单位职员 
D.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3.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因违反刑法的规定,( )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A.实施了违反刑法规定行为 
B.实施了侵权行为
C.实施了犯罪行为 
D.实施了法人犯罪行为
4.下列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是( )。
A.田园建设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B.国家公务员李某因违反政纪或在执行职务时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C.国家公务员张某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D.某施工单位因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5.某建筑施工单位在一次建设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重大事故,直接负责人贾某要承担刑事责任,下列选项中对于贾某的承担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刑事处罚 B.刑政处罚
C.刑事罚金 D.刑事处分

二、多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是指由( ),对公民和法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授权的企事业单位
C.公民和法人 
D.国家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团体
E.单位负责人
2.行政处分是指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主要有( )、降薪、撤职、开除等。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职
E.留党察看
3.天渊建筑公司在一次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了二级重大安全事故,则其直接负责人王某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有( )。
A.管制 
B.拘役
C.剥夺政治权利 
D.罚款
E.没收财产
4.刑事处罚的形式有( )两种。
A.违约金 
B.主刑
C.附加刑 
D.赔偿损失
E.治安处罚

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C; 2.D; 3.C; 4.B; 5.A
二、多项选择题
1. A、B、D; 2. A、B、C、D; 3. A、B、C、E; 4.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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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你知道哪里有刑事诉讼法知识考点下载吗?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欢迎您阅读下载!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对于该原则,应该注重掌握以下几点: 
  一、强记6种情形 
  (一)尤其要记住: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的理解是:“不认为是犯罪”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必然后果。 
  (二)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判断属于“第一种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有两种方法:其一,题干中特别注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二,题干中没有特别注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当且仅当两种情况下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余一律不属于这种情形。上述“其二”的两种情况是:1、“伤害案件中的轻微伤”;2、“以数额为定罪标准的,没有达到定罪的法定数额”。 
  (三)刑诉法第15条规定了下列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备《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在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处理方式 
  其实关于各个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是和各个不同程序阶段的任务相适应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是:在立案阶段,不立案(公安、检察院),或者不予受理(法院);在侦查阶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还被告人以清白。 
  三、“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有很多初学者将这种情形错误地理解为所有自诉案件。其实,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这种情形,只是三种自诉案件中的一种。这种情形只包括5个罪: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其他两类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则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情形。 
  四、避免干扰 
  要注意检察院侦查部门办理自侦案件时,在侦查阶段发现6种情形之一时的处理。有很多学员将这种情况认为是,应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错误的。因为,这时案件虽然在检察院,但是仍然在侦查阶段,所以应该撤销案件。

  司法考...

2016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2016国家司法考试《刑法》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留学群司法考试专栏给2016司法考试考生提供最新的刑法考试考点解读,预祝2016年司法考生在考试中取得满意成绩。

  刑事责任年龄

  (一)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缓刑从宽: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1.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禁止适用死刑。

  (3)不成立一般累犯。

  (4)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必须适用缓刑

  (5)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报告犯罪前科。

  (11年)9.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八)》

  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甲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

  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掌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就这一规定而言,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此处的列举已经穷尽。只对这八类严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行为无论多严重,都不承担责任。讲讲惠州的案子。

  就毒品犯罪而言,只包括贩卖毒品罪,不包括其他毒品犯罪,对其他毒品犯罪,如走私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2)这里列举的是八种行为,而不是八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以上行为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以上罪名的,应当按照以上罪名定罪处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 故意杀人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如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人质,14-16对绑架罪不负责任,但杀害人质的,定故意杀人罪。15周岁与17周岁的人合伙绑架杀害人质,17岁定绑架罪,15岁定故意杀人罪。

  ②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包括实施其他犯罪致人重伤死亡转化后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处理的情形,如侮辱、抗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等。

  ③ ****罪包括在实施其他犯罪过程中实施****。如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组织强迫卖淫过程中****。

  ④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