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郴州二级建造师资格核查栏目,提供与郴州二级建造师资格核查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10-06
关于郴州考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核查的安排公告已经出来了,郴州此次考后核查采用人工核查的方式,核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1日,共四天时间,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郴州考区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郴州考区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2022年9月20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精神,现将郴州考区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有关事项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考生按公告要求有序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郴州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共四天:2022年10月18日-2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郴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大厅南门(郴州大道湘南学院对面)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公交车站名“市国际会展中心”,市内可乘13路、21路、27路、36路、38路、39路、56路、59路、201路、202路公交车抵达)。
市人社局专技科负责人工资格审查,联系电话:2871244。
三、审查对象及安排
1.为避免人员扎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郴州考区已将参审对象的参审时间进行了有序安排。请考生详见本公告附件《郴州考区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人员分流安排表》并在指定时间段内前来参加审查,凡不按分流安排指定时间前来参加审查的,一概不予受理。
2.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现场的,可由亲友代办资格审查。代办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和考生委托书原件,携带考生相关材料前来现场代办资格审查。
3.人工核查结果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连续公示5个工作日。
四、人工核查材料要求如下,请按顺序备妥后提...
10-06
怀化市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期间进行,具体的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已整理如下,怀化的考生们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怀化考区)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怀化考生们参考。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怀化考区)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11月4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怀化考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1...
10-06
张家界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后资格人工核查工作须在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人工核查详细的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欢迎张家界的考生朋友们参考。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人工核查时间及地点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完成,11月4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张家界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10月18日至20日 工作时间
报名点为张家界考区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6室 专技科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69号)
联系电话:0744-8230153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
10-06
长沙2022年二级建造师资格人工核查工作已经开始了,核查工作至10月21日结束,核查考生须知及核查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2年度长沙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供长沙的考生们参考阅读。
2022年度长沙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及《关于做好湖南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考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人工核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结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对参考全过程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每项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人工核查对象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人工核查具体安排
(一)网络系统自动核查
核查对象:所有须人工核查的考生
核查时间: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
核查方式: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无须考生提供人工核查材料。
网络系统自动核查结果查看:请所有考生于10月1日后,登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www.cs12333.com),点击菜单栏信息查询查看自动核查结果,如查询到结果显示复审通过,则证明已自动审核通过;如查询不到任何信息,则须按要求进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二)网络系统人工核查
申报对象:网络系统自动核查不通过的考生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上午9:30—10月21日下午5:00
系统网址:www.cs12333.com
具体操作:考生登录网址“www.cs12333.com”,在主页点击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资格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首先进行个人注册(之前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然后对照附件上传相关人工核查...
10-22
郴州2018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公告已发布,审查时间为2018年10月24至26日,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及2017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要错过资格复审时间哦!
郴州2018年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以及有关考务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名单见附件)以及2017年度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即申请人,下同)。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时间:2018年10月24-26日(工作时间)
(二)审查地点:郴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外国专家管理科(办公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市人社局三楼303室,电话:2871244)。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初审材料要求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此表用于存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用A4纸打印。2、毕业证件。3、身份证件。4、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二)复审材料要求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
①国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或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页面、或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 )学历认证查验页面、或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职业院校))学历认证查验页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经初审合格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④因学信网等相关网站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同时落实用人单位资格审查主体责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出具学历审查结论,并由单位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实名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出具学历审查结论,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实名签字并加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公章。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材料:
①20...
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河北二级建造师资格注销流程”,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二级建造师考试资讯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二级建造师栏目。
河北二级建造师资格注销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流程
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并开具受理单;
4、申请移交住建委注册中心,证书注销成功。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一)、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08-03
本文“吉林2016年二级建造师资格复核”由留学群二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吉林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公告》得知,2016吉林二级建造师报考资格复检详情如下:
报考资格复检:考试成绩公布后,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报考资格复检公告,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检,请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考生密切关注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消息,也可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为jlsrsks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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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建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例如参加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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