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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毕节金沙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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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7〕409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

2017年贵州毕节金沙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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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7〕4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