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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银行专业个人贷款知识点之公司信贷”,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信贷的基本原理
四大理论:真实票据、资产转换、预期收入、超货币供给
代表人、代表作、理论内容、优缺点
运动过程:二重支付、二重回流
四大运动特征:以偿还为前提的支出,有条件的让渡;与社会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相结合;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才能良性循环;信贷资金运动以银行为轴心
公司信贷管理
六大原则: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贷放分控、实贷实付、贷后管理
九大流程: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回收与处置
组织架构:四次变革、现行架构内容
四次变革:实间、触发事件、变革内容(纵、横)
内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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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个人贷款2017考点: 贷款法律制度”,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6.2.3 贷款法律制度
1. 贷款的法律含义
贷款是指法律机构依法把货币资金按约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定期限由客户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2. 贷款法律关系主体
(1)贷款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狭义的贷款法律关系是指贷款合同(或称借款合同,下同)法律关系,即基于贷款合同而产生的债券债务关系;广义的贷款法律关系除包括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外,尚包括委托贷款合同法律关系及附属于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与此相适应,贷款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贷款主体),从狭义而言即指贷款合同主体,包括借款人和贷款人。而从广义来看,还应包括贷款委托人、担保人在内。
(2)借款人
借款人的权利:
①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
②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
③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
④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人民银行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有关情况;
⑤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借款人的义务:
①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②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③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④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⑤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⑥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对借款人的限制:
①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②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③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⑤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⑥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⑦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⑧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3)贷款人(银行)
贷款人的权利:
①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②有权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除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③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④有权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⑤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
01-22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个人贷款2017考试考点: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二节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受理与调查;审查与审批;签约与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
一、受理与调查(表1-1)
(表1-1)受理与调查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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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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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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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合作公民或国家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Ø 贷款用途明确
Ø 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Ø 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能力
Ø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Ø 借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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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调查应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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Ø 借款人基本情况;
Ø 借款人收入情况;
Ø 借款用途;
Ø 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Ø 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 |
01-18
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2017个人贷款考点:个人贷款产品的要素”,大家要把握好复习的进度,好好备考,希望此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三节 个人贷款产品的要素
个人贷款产品的各个要素,包括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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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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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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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的对象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合格的个人贷 款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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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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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是借款人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银行的价格,公式表示为:利率=利息额/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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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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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期限是指从具体贷款产品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或清偿的期限。不同的个人贷款产品的贷款期限也各不相同。如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30年,而个人经营类贷款中,个别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仅为6个月。贷款银行应根据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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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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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又称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需在贷款到... |
10-05
2016年银行专业资格考试即将开始,提前做好考试备考工作,对成功通过考试有很大的帮助。留学群银行专业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银行专业个人贷款考点:征信法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征信法规
目前,最重要的当属《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经2005年6月16日第11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共7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
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
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服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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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专业个人贷款2016考点:个人信用
(1)个人基本信息存在异议的处理
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工作单位、通讯住址、邮政编码、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配偶单位、配偶联系电话等。
如果个人对信用报告中涉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异议,个人也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提交异议申请,如经过核查证实个人信用报告展示的某些信息有错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督促报送数据的商业银行等机构及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如果对个人信用报告中其他基本信息有异议,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个人到与个人有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更新、更正个人的信息,商业银行会在下一次报送数据时报送个人更新、更正过的信息,相应地,个人在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基本信息也会得到更新或更正。
(2)对个人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个人认为自己的信用报告中反映的个人养老保险金信息或住房公积金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3)对个人电信缴费信息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个人对个人电信缴费信息有异议,可以持个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电信缴费收据直接到电信公司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
如果由于社保信息或公积金信息失真,影响了个人办理贷款或信用卡业务,可请当地社保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个人对个人结算账户信息有异议,可以持个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金融机构核实情况和更改信息,也可以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
(5)个人信用报告漏记了个人的信用交易信息的处理
如果个人信用报告漏记了个人的信用交易信息,个人可以通过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要求商业银行等机构将遗漏的信用交易信息补上。在提交异议申请时,需提供有关交易的详细情况。
(6)信息滞后导致异议的处理
在国外,征信机构更新个人信息的频率大致有三类:实时更新、次日更新或次月更新。在我国,考虑到商业银行结算周期多以月为单位,相应地,个人信用数据库是每月更新一次信息,因此,最新的信用信息一般要间隔一个月以后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出来。今后,随着技术的进步,个人信用数据库会逐步提高信息更新的频率,逐步解决信息反映滞后的问题。
(7)对异议...
09-27
2016年银行从业考试即将开始,考生多多关注考试资讯,掌握考试动态。留学群银行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银行专业2016个人贷款考点:信用风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银行专业2016个人贷款考点: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表现形式
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还款能力风险和还款意愿风险两个方面。
(1)还款能力风险
从信用风险的角度来看,还款能力体现的是借款人客观的财务状况,即在客观情况下借款人能够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2)还款意愿风险
还款意愿是指借款人对偿还银行贷款的态度。在还款能力确定的情况下,借款人还可能故意欺诈,通过伪造的个人信用资料骗取银行的贷款,从而产生还款意愿风险。
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甄别
具体的措施将从验证借款人的工资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入和经营收入四个方面来介绍。
①验证工资收入的真实性。
②验证租金收入的真实性。
③验证投资收入的真实性。
④验证经营收入的真实性。
(2)深入了解客户还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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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银行专业《个人贷款》考点(一)
第一章 个人贷款概述
按产品用途分类: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三类
1. 个人住房贷款
分类:自营性、公积金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类)
2. 个人消费贷款
分类:个人汽车贷款,个人教育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旅游消费贷款和个人医疗贷款
(1)个人汽车贷款
由用途细分为自用和商用车。由车辆情况分为新车和二手车。二手车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2)个人教育贷款
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原则:“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信用发放、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商业组学贷款原则:“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
(3)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价值大,寿命长,电脑,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正常使用寿命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通常的形式与特约商户合作开展
(4)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消费的、可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可循环支用的,抵押类的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为5年,信用和保证类贷款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年;且额度项下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能超出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先申请有效额度,必要时使用,不用不收取利息。
(5)个人旅游消费贷款
定社旅游、自筹首期(>30%)、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
(6)个人医疗贷款
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约合作医院办理,由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贷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贷款条件一般都比较高(首付,收入证明,抵押和质押等)
3、个人贷款产品的要素
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利率:一般小于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执行,执行原合同利率;(含一年)
大于一年期的,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可由贷款双发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内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法。
贷款期限
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利息逐月递减,本金逐月递增,本息结构逐月变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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