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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本网中考栏目小编为您整理了“长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您中考顺利,成功进入理想的院校!

长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要求,我市拟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启动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长春市教育局起草了《长春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9日。如有意见,可向长春市教育局反映。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长春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长春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要求,我市将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启动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与选拔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构建起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发活力、张扬个性、共同成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真正做到育人为本、职普协调、公平有序、科学规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2.实行“全科开考”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制定《长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坚持做到“全科开考、学完即考”、“一考多用”,切实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3.实行“分类施...

长春2016中考招生问答

 

  以下是留学群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长春2016中考招生问答,详细内容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春2016中考招生问答

  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长春市2016年中考招生相关政策和信息,更好地为春城百姓服务,我们将以问答方式就中考招生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按照主要时间节点通过相关媒体陆续向社会发布。

  问:和2015年相比,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今年的中考招生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是强化命题导向作用。今年,中考命题要在知识与能力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突出主干知识,体现学科能力和素质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二是强化体育学科教育。今年将体育纳入中考,以40分满分计入总成绩,中考总分值由原来的600分调整为640分。

  三是强化实验操作能力。今年,强化对物理、化学学科实验能力的考核,各学科实验题目的分值不低于试卷总分值的30%。

  四是强化综合素质评价。今年,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突出体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强化学生多方面发展,体现全面性。第二,强化学生各学段发展,体现过程性。第三,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体现公平性。第四,强化评价方式的可操作,体现科学性。

  五是调整特长生相关政策。报名时,特长生由高中学校进行专业测试,由去年按1:1比例改为按1:2的比例上报合格名单。录取时,按考生中考成绩择优录取。特长生上报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学校相应专业的剩余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六是取消第三批次推荐生计划。从2016年起取消第三批次普通高中推荐生计划,将推荐生计划转增到统招计划中。

  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怎么一回事?评价结果有什么用?

  答:依据《长春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初中版)》要求,初中学校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进行分项评价,形成分项认定结果和综合认定结果,分别以等级形式呈现。

  分项认定结果作为初中毕业择优推荐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综合认定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报考普通高中的重要依据。

  问:推荐生如何报名,如何推荐?

  答:推荐生报名和推荐工作由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各初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公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6日- 19日。

  2016年,推荐生将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结果进行推荐。其中,运动与健康评定结果依据《长春市2016年初中生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长教体字〔2015〕5号)规定,以体育中考成绩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具有被推荐资格。 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分配名额及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按1:3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

  各初中学校要将拟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其综合素质五项评价结果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