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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沙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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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长沙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2月28日,长沙市政府召开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介绍,从2016年起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公办学校将一律取消择校。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主体政策是,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初中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和高新区原则上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保持不变,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长沙市招生入学政策的这次改革,呈现出十大变化:

  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择校可以去民办学校。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明确生源排序。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明确二手房和共有房屋产权证业主的入学规定。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一是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二是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一年(2016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

  完善直升生政策。完全中学增设“本校直升生”。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但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居住和工作,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房屋被征收居民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

长沙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长沙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一、报名对象

  凡属以下几种情形,需提前登陆本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一)入读小学

  1.适龄儿童系长沙市本地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永久居住(拥有固定房产)需入读小学一年级;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入读小学一年级;

  (二)入读初中

  1.跨区生:因家庭住房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本市城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2.配套生: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长沙城区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外地回长生: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4.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三)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

  1.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固定房产(空挂户除外),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后,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二、特别提示:

  1.具有长沙市城区学籍且不需要跨区(含跨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所在区(县)入学方式正常升学,无需使用本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 目前报名系统仍以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学区划分和配套入学有关信息为基础,2017年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生源和学校动态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期如有新的政策性变化,教育行政部门会及时公布,并对系统进行更新。

  3. 小学入学和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现场复核一般在当年5月份进行,初中入学报名现场复核一般在当年4月份开始进行,因此本系统小学入学和中考外地回长生网上报名于当年4月底截止,初中入学网上报名于当年3月底截止。报名截止后,上报提交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4.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影响孩子无法正常入学,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5.系统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建议家长根据“报名系统”中的注意事项和操作指南,按照步骤,错峰登录操作。遇到问题家长无需焦虑,如有疑问,请查阅操作指南或咨询报名学校和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1)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0731-84899710,84899709

  中心城区: 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31-84683247

  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31-85827101

  岳麓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31-88999272

  开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0731-82528880

  雨花区教育局...

2017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3月16日上午,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

  3月16日上午,2017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星辰全媒体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沙市继续推行“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的招生政策。同时在“最严招生令”的基础上,启用网上入学报名系统,规范配套入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据了解,2017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78727人, 初中毕业生77408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约36705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初中毕业生约37939人(不含外地回长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2016年相比,小学毕业生城区增加1597人,初中毕业生城区增加713人。

  主体政策保持不变

  2017年长沙市继续推行“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的招生政策(民办不择优指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仍然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制度。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小学学区,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城区小学升初中,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入学,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原则上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考试科目、成绩呈现、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保持不变,其考试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启用网上入学报名系统,规范配套入学

  启用入学报名系统,明确报名截止时间。正式启用“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凡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含跨区升学、配套入学、外地回长)的学生,须于当年4月15日(含)之前登陆“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已录入报名系统的信息不能修改。报名时不得提交虚假信息,否则影响正常入学。

  明确办理配套入学截止时间。凡需以配套入学方式就读对应配套学校的业主子弟,其不动产登记(或购房合同登记)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15日(含当日);之后登记的,配套学校当年不再受理入学报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享受配套入学共有产权证的范围。持共有产权证的业主与报名学生之间需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其他情况不能享受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规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复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须协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查验进城务工人员在长沙城区的房屋产权信息,避免信息不准确导致生源类型和生源排序不明。

  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实行人机对话测试。从2017年开始,中考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将采取“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并和英语口语人机对话考查同步测试。

  明确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其初中毕业生不再享受对口直升政策

  明确民办(子弟)初中学校招生具体时间。民办(子弟)学校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进行招生。家长可在4月20日—26日、...

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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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详解

  过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不断修订、完善,目前,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同时长沙市教育局下发了《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所有招生文件通过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csedu.gov.cn/zz/index.html

  1、我市为什么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禁公办中小学择校?

  当前中小学“择校热”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迫切需求解决这一难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严禁公办学校择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以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1.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每个学生的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2.配套户籍制度改革的需要。为了促进长株潭一体化,扩大长沙城区人口规模,我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外来人口落户长沙城区。如何让更多外地人在长沙就业创业、安居乐业,保障其子女平等享受良好教育,需要配套制定招生入学政策。

  3.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需要。当前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严重影响教育质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正在研制控制大班额五年行动计划,一方面需要不断扩充优质学位,另一方面需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从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大班额。

  2、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台前做了哪些前期调研,怎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制定牵涉面很广,要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人才培养的导向,要全面考虑全市基础教育的协调发展,要关注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2016年招生入学政策。

  1.全面梳理经验。去年10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2015年中考中招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经验,广泛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和建议,充分研讨2016年招生入学政策的调整。

  2.深入考察学习。去年10月20-21日,何寄华副市长带队赴南昌市和杭州市考察学习。广泛吸取和收集全国各地招生入学工作经验和考试招生实施细则,进行前期研究。

  3.制定文件初稿。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针对社会关注热点,深入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制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征求意见稿。

  4.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密集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一是多次召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负责人会议;二是多次...

长沙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十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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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2016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十大变化

  主体政策:

  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初中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和高新区原则上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保持不变,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政策调整后的十大变化

  1.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2.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3.明确生源排序。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4.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5.明确二手房和共有房屋产权证业主的入学规定。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一是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二是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一年(2016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

  7.完善直升生政策。完全中学增设“本校直升生”。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8.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但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居住和工作,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9.房屋被征收居民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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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17中小学就近入学政策

 

  长沙2017中小学就近入学政策

  2016年4月,王某与廖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廖某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的学区房一套,廖某在合同中承诺房屋的学籍没有使用。后学区房涨价,廖某不想再出售房子,双方发生纠纷。王某担心廖某单方违约,且有可能恶意使用涉案房屋的学籍,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保全,禁止他人使用该房屋的学籍。日前,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使用涉案房屋及房屋相关户口的学位。据悉,这是北京地区法院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首次裁定冻结学区房学籍。

  学区房新政策

  在学区房价格畸高且一房难求的现实语境下,卖方待价而沽,交易中反悔的现象屡见不鲜,纠纷时有发生。

  2016年学区房新政策: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学生家长特别需要注意,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所以,家长在购置房产的时候,不要盲目相信案场销售说的“对口”问题

2017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政策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http://rxbm.csedu.gov.cn)2016年12月27日正式对外开放。即日起,长沙2017年入读小学一年级,小升初跨区生、外地回长生及中考外地回长生可以登录该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据悉,该入学报名系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政策的一项配套举措。

  为便于家长熟悉招生政策和操作流程,该系统除入学报名外,还设置了政策解读、家长必读和操作指南等服务栏目,同时推出网页版和微信版两种模式,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首页链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利用手机关注“长沙教育服务平台” 微信公众号。通过注册登录后,家长可根据小孩入学区域和类型进行报名,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录入和拍照上传,提交报名后的进度情况还可通过微信发送到家长手中,操作直观、便捷。

  通过网上提前报名和信息采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根据报名情况,全面掌握域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状况,及时有效做好后期现场审核和学位统筹调剂安排。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一定要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家长须知,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将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目前,报名系统仍以2016年长沙市中小学学区划分和配套入学有关信息为基础,2017年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生源和学校动态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后期如有新的政策性变化,教育行政部门会及时公布,并对系统进行更新。

  哪几类对象需要网上报名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主要分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公办初中入学报名和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三大类。

  小学报名对象:

  ①适龄儿童系长沙市本地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永久居住(拥有固定房产)需入读小学一年级;

  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入读小学一年级。

  初中报名对象:

  ①因家庭住房搬迁,需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本市城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②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长沙城区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③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固定房产,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中考外地回长生报名对象:

  ①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固定房产,现在外地就读,要求回本市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升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随父母在长沙市城区就读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经在长沙市城区就读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外)。

  特别提醒:具有长沙市城区学籍且不需要跨区(含跨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所在区(县)入学方式正常升学,无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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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018年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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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2018年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

  2月26日,2018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考试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我市今年招生考试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大政稳定,小政微调。

  五项原则不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五证”

  市教育局局长吴安浩介绍,2018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41210人,初中毕业生33398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12978人,城区初中毕业生10589人。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包括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每所学校生源由划片入学方式确定。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坚持“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原则。民办学校可以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招收学生。民办学校以随机派位、现场考察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只需提供“五证”就能在我市城区就读,“五证”即指: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务工证明(正规务工劳动合同或工商税务证)、户口本、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坚持“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的原则。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政策。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3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20%为高中学校开展的集团办学招生、特长特招生等)。城区普通高中的招生继续实施多元录取,包括指标生、自主招生、集团办学直升生、艺体科技特招特长生以及常规办法录取,常规录取即指以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录取依据,按等第排序进行的录取。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坚持“考试与考查结合,成绩以等第呈现”的原则。2018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和艺术九科,2019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的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二科。考试全市统一组织,阅卷全市集中进行。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考查科目包括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考查,音、体、美考查等。各学科考查工作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实施管理。

  2018年招生考试有三项政策微调,中考成绩划等比例有调整

  和以往不同的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部分政策适度调整。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新增“公共服务全覆盖”的要求。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优惠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港澳台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在株重大投资者子女、在株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强化“按照标准配置班额”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严格执行“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年级起,杜绝出现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的规定,同时,加强义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