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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现有金融与证券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形成了以会计类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特色鲜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
06-07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院校。现有建筑工程技术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证书颁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3618125 学校网址:www.spvec.com.cn
第八条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有教职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学院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文旅产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对外贸易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现开设54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与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我院拟安排46个专业面向11个省(自治区)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招生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
05-26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跻身于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有物业管理等国家示范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
06-07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现有矿井通风与安全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国标代码:12510
五、学院简介
学校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陕西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历经60多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732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名,现有专任教师586人,高级职称187人、中级职称20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8人,双师素质”教师20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煤炭行业职教名师1人、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5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教学名师2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教师14人,职教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0个教学院(部),开设各类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六、办学地点
校本部:咸阳市文林路29号
医学校区:西安市临潼区韩峪平峪路88号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八、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制三年。
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请女性考生慎重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专业;因助产专业就业岗位的特殊性,男生慎报。
十、录取规则
1.按照高考成绩优先及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分数级差。
2.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提示: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
06-07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荣获“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称号。现有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5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与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网址:http://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以各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
06-07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单位。现有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高职。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三条 学院始建于1977年,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在校生近9000人, 可使用土地面积930亩,总资产4.5亿多元。校内建有1、2号实习实训厂房,新增大批数控加工设备,凸显了“工厂建在校园里,课堂设在企业中,教学生产一体化,工作学习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新建、改建、扩建理实一体化实训室56个,建成高水平校内专业综合实训基地27个,其中飞行器制造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已建成省内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
国标代码:13568
学院地址:陕西省汉中市。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招生、教学、纪检、信息化建设以及安保工作的副院级领导和学院招就部、教务处、党群部、党政办、规划部、人力部、学工部、纪审部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招就部主要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宣传及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申报新招生专业以及开展考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党群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宣传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规划部主要负责统筹学院专业布局及及总体规模等工作;人力部主要负责对新申报专业的教育教学运行的师资配置;
第六条 学工部主要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拟安排招生专业31个。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将以各省(市区)省级招考部门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选拔新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条 学院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
06-07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现有汽车整形技术(美容与装潢)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标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百所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单位、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体育部、培训部等11个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3个、成人教育专业35个。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协调创新中心1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实验实训室126个,校外实训基地183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
06-06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电子与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省级一流培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颁发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宝福路校区)。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新区北社街1号(蟠龙校区)。
第七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各类在校生11000余名。开设35个普通高职招生专业,涉及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工程、铁道运输、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等多个行业领域,构建以现代智能制造专业群为主体、以电子信息和交通运输专业群为重点、兼顾土木建筑和财经商贸专业群协调发展的“一体两翼”专业发展格局。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校计划面向23个省(自治区)计划招生。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律检查室、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决定。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十严禁”“十公开”“六不准”“三十个不得”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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