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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4年各级机关公务员面试通知

 

  鞍山市2014年各级机关公务员面试通知,由公务员考试资讯中心公务员面试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根据《2014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招考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由招考部门(单位)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鞍山市外事办公室、鞍山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翻译职位,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

  二、面试时间安排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2014年6月17日后登录鞍山党建网(www.asdj.cn)、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asrs.gov.cn

  请列入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0412—5534027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2—5560280

  0412—5586523

  附件:

  1、2014年鞍山市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2、2014年鞍山市党群系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3、2014年鞍山市政府系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公务员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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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宁鞍山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以下是2014辽宁鞍山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详细资格审查时间请仔细阅读公告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访问!

  2014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于5月8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5月15日开始,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4年鞍山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专职翻译职位按每个职位招考人数1:8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原则同上。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012、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四个计划”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考生,以及2008年以前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团省委出具;“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考生,以及2009年以后的“三支一扶”计划的考生由服务地所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报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并携带好本人户口簿。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表样附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