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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汇总11篇

 

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了流感监测、手足口病防治、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布鲁氏菌病防治、地方病防治、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癫痫防治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控、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学生健康危险因素及常见病监测、青少年视力调查、饮用水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鼠疫防治等17个疾病控制项目,项目内容和目标已全面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20xx年度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细则》,中心组织各项目管理科室从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评,同时进行了项目相关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项目实施总体评价良好,评价平均得分为95.95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

  根据《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制定了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管理方案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资金使用,明确20xx年项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项目工作。

  2、资金分配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7】828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xx】581号文件,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拨付灵武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63.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疾病控制项目工作主要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转款专用进行了列支;部分项目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各基层医疗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具体资金分配结果如下表:

  (二)项目管理

  1.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分配灵武市预算金额163.7万元,实际到位163.7万元,到位率100%;灵武市在接到自治区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后,及时编入本级20xx年度部门预算,并在本级人大批准后60日内下达到我单位,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性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各项目共计支出1663031.55元(其中利用2017年中央专专项结转资金支付1496681元,利用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支付166350.55元),实际支出率达100%,20xx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16%,支出合规率100%。

  2.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根据《20xx年中央补助宁夏公共卫生专项疾病控制项目相关管理方案》,市卫计局制定了灵武市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控制项目工作方案,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项目技能培训、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总结分析等工作。全年举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xx期,累计培训专干、村医400余人次。市疾控中心按照项目要求,完成了项目督导和考核验收、总结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