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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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大家都忙着办年货、吃团圆饭、走亲访友拜大年。随着食品、农副产品消费和群体聚餐激增,食品安全风险也进入了高发期。留学群范文栏目整理了2018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欢迎阅读。

  2018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春节临近,餐饮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餐饮食品安全。

  一、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一)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卫生设施齐全、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分A、B、C三个等级,A级最高)、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饮单位消费。

  (二)在外就餐时应注意:用餐前洗手,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少吃或不吃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小龙虾、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食用河豚鱼和野外采摘的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二、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一)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分开放置,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

  (二)烧熟煮透。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而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生吃瓜果蔬菜一定要彻底洗净。

  (三)隔夜食品要回烧。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

  三、其他注意事项

  市民就餐后身体出现不适的,要及时就医。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

  2018年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阖家团圆、亲朋聚会、共享美食。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针对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特点,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2018年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消费者应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保存好购物凭证,并认真阅读包装上的各种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营养标签等,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不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河豚鱼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应注意其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并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避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使用冰箱、冰柜等储存食品时,应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生熟分开、分层放置。食品应烧熟煮透常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如需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充分加热,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三)合理饮食,适量饮酒。...

食药监局春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为保障老百姓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留学群整理了食药监局春节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欢迎阅读参考。

  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春节是家庭聚餐、朋友聚会的高峰时期,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普及公众食品消费安全知识,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向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餐饮单位注意事项。“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能力确定接待顾客和供应食品的数量,避免超接待能力、超负荷经营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要从正规渠道进货,仔细查验每批食物原料的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重视加工制作过程,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按规定消毒并与接触生食的容器、用具严格分开,控制加工食品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并在制作好后2小时内食用;做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要洗手消毒,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凡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继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规定要求做好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在冰箱内保留48小时;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

  二、家庭聚餐注意事项。科学选购、选用合格、新鲜的食物原料;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在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上熟下生方式存放;加工、贮存食物要做到生熟分开,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餐具和接触熟食品的用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要特别重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按规定备案、留样,聘请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厨师加工制作。

  三、在外就餐注意事项。应选择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消费火锅、现榨果汁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该店是否对自制饮料、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内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尽量不选择节日期间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更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

  四、餐饮安全常识。就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不生食海产、水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河豚鱼和颜色异常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吃火锅时避免生熟食品混放;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餐饮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清洗消毒的餐饮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聚餐时,应配置足够的公用筷或勺,提倡用公筷、公勺;不暴饮暴食,过量进食会增加肠胃负担,还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

  五、自身权益保障。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发现食品质量安全方面问题,可与饭店协商妥善解决,也可拨打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12331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存相关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县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