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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岛中考物理试题讲评:注重初高中知识的衔接

07-08

标签: 中考物理试题

 


  留学群中考频道在考试后及时公布各科中考试题答案和中考作文及试卷专家点评。请广大考生家长关注,祝福广大考生在2013年中考中发挥出最佳水平,考出好成绩!同时祝愿决战2014中考的新初三学员能倍加努力,在2014年中考中也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2013年青岛物理中考试题,充分体现了《课程标准》所要求的三维教学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从试题题型上看,题型稳定,基本没有大的变化。本试题分为卷(I)和卷(II)两部分。卷(I)侧重考查现象、实验、结构、方法,以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形式出现,共13个小题。卷(II)侧重考查实验、应用、推理、探究,分为六个专题,共14个小题。整个试卷题量适中,题目由易到难分布,有利于学生临场发挥。

  一、试题概况:

  从题目设置上看,试卷侧重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考查,与去年相比,调整了声、光、热、力、电等板块的分值比例,使之更均衡、合理。同时调整了部分试题的难度系数,加强了对中等难度题目的考查,计算题中注重了题目的开放性和一题多解,加大了对字母运算题的考查,降低了演绎式探究和问题解决题的难度。试题整体难度比例为易︰中︰难=4︰4︰2,难度系数为0.65~0.70左右。每个专题由易到难,呈现递进形式,具有一定的梯度,这样调整,符合学生的思维规律。

  二、试题特点:

  本试卷在命制时,以知识与技能的考查作为载体,考查过程与方法,渗透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

  1.注重对“三基”的考查:

  加大了对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考查的力度,尤其是对重要知识点的考查。在试卷中“三基”题占到总题量的80%左右。其中对基础知识的考查,几乎涵盖了初中物理所有的重点知识。其中声现象部分占了4.75%,光现象部分占了7.5%,热现象部分占了11.75%,电学部分占了38.25%,力学部分占了37.75%,符合初中物理各知识板块的权重比例。

  2.注重对实验的考查:

  试题增加了对学生的实验与探究的考查力度。所考查的内容均是平日实验教学的重点,也是最能体现物理作为以实验为基础学科的知识点。实验总分值达到46分。其中卷(I)的单项选择题2分,不定项选择题3分;卷(II)在专题一中8分,专题二中10分,专题三中10分,专题四中4分,专题六中9分,在各种题型中所占分值最多。

  试题也更加注重实验考查的综合性。试题对学生的实验技能及相关的探究知识和方法的考查力度依然很大,对专题一、二、三的探究实验考查结构,采用“主体附加”方式进行了整合。不仅减少了学生阅读量,也增加了试题的灵活性。对实验探究和基本实验技能的考查沿用实验报告的形式,既规范了日常实验教学,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探究习惯。

  3.专题四中“综合问答题”属于完全开放性题目,学生有更大的自主性,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对给定题目进行选择性作答,主要针对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说明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等能力进行考查;“综合实验题”注重了验证性实验的综合性考查,扩展了实验考查点的范围,进行了实验知识点的组合;“综合作图题”更加注重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通过设计自己房间里的各种灯的电路,很好地体现从物理走向生活的新课改精神,同时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

  4.注重...

初中知识点的归纳整理方法

 

  初中学习的误区以及高效学习方法是什么呢?不了解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初中知识点的归纳整理方法”,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初中知识点的归纳整理方法

  一、初中学习的四大误区

  有很多学生进入初中以后,还按照小学阶段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来学习,这样就失去了初中学习的特点:积极、主动、合理分配时间,常见的学习误区有以下几点:

  1、学习无计划

  “想到什么学什么,学到哪算哪”是初中生常见的学习误区。学习无计划就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性,总是被动的完成作业、应付考试,这样学生就会失去学习兴趣。学习计划就是从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迈进的第一步。因此,十分的重要。

  2、低效率学习

  有一种努力叫“假装很努力”,有一种勤奋叫“看起来勤奋”,很多学生都是忙忙碌碌,有的甚至要熬夜学习,然而,学习效果并不理想。也有的同学“一曝十寒”想起来学,用功一阵,想不起来学就放一边,这些都是低效学习的表现。要做到高效学习,就要把时间安排得从从容容。既不松松垮垮,也不紧张兮兮,这样学习才更加的高效。

  3、不求甚解,死记硬背

  死记硬背指不加思索地重复,多次重复直到大脑中留下印象为止。它不需要理解,不讲究记忆方法和技巧,是最低形式的学习。

  到了中学知识脉络不再单一,如果还是一味的死记硬背,不仅使记忆效率降低,还容易记混记错,而且等到真正用到某些知识的时候,容易形成“记忆堵塞”。

  4、形不成体系

  所谓的知识体系就是指知识经过学生输入、加工、储存过程而在头脑中形成的有序的组织状态。如果知识形不成体系,就像一盘散沙,无法找到各个知识点的联系,就无法串联所学的知识。不仅学习来困难,记起来困难,而且应用起来更困难。因此,良好的归纳总结,可以让我们轻松统揽学科全局,提纲挈领。

  二、“六大”高效学习法

  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总结分为四步:分析现状、确立目标、采取措施、落实行动,一定要做到,分析现状要客观、目标要实际,措施要得当,行动要及时。这样学习计划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

  2、一定要科学预习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看书、思考、请教、记录、做题”,通过预习找出学习的重点、难点,对于有疑问的知识点进行重点记录,带着问题听课,如果依然有不懂的问题,待课下请教老师。

  3、提高课堂效率

  课堂效率对于初中生至关重要,课堂上要抓住这几个关键词“专心听、积极想、记笔记、虚心问,主动答”,即在课堂上,专心听老师讲课,跟着老师的思路走,做好课堂笔记,不懂的一定要问老师或者同学,当老师提问时,要积极主动的回答,这样就能大大提升课堂效率了。

  4、及时复习

  “今日事今日毕”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同学们付诸于行动。复习有两个关键词“及时、重复”,按照艾宾浩斯遗忘曲线,通常我们的遗忘规律是“先快后慢”,所以,第一时间复习至关重要,其次,就是复习不是“一遍过”而是要多次重复,这样才能牢牢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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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2)”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宪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

12、第96条的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13、第97条,应记住直接选举的适用范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14、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一般行政区域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和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12条)。为保证国家司法制度的统一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不是民族自治机关,不行使民族自治权。
  15、民族自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体现:第113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16、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法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负责;检察院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和上级检察院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选举法易混淆知识点
  1、注意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的分界。读者可作这样的记忆:县级以下(含县级)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不含县级)间接选举。此处选举是指选举人大代表,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注意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是有选举权的;注意第6条第3款规定的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原籍地或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的条件:
  (1)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选举;
  (2)选举期间在国内。
  3、准确掌握各级别人大选举的主持者为谁:地级市以上人大选举由本级常委会主持,县、乡两级人大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注意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级选举的“领导”与“指导”不同。
  4、第10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设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机关、备案机关: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5、严格执行城镇与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人口数之比为1∶4的有以下几个级别的选举:
  (1)自治州、县、自治县(有例外,见第12条第2款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的,或者不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镇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每一代...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1)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1)”,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宪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1、国家对集体经济和对私营、个体经济政策的区别。前者是鼓励、指导和帮助;后者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2、再次提醒注意第9条第1款中几类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差别。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既可以属于公民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但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水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水塘、水库中的水属于集体所有。
  3、分清楚精神文明建设两大项内容各包含了哪几个子项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两个方面:
  科学、文化建设
  (1)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第19条)。
  (2)发展科学事业(第20条)。
  (3)发展卫生和体育事业(第21条)。
  (4)发展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第22条)。
  思想道德建设
  (1)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纪教育,培养“四有”公民(第24条第1款)。
  (2)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第2款)。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腐朽思想(第2款)。
  4、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5、《宪法》第31条是我国建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注意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6、第64条宪法的修改多数票表决之基数均为“全体代表”,而非“出席会议的代表”。
  7、全国人大与人大常委会都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修改宪法权专属于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宪法。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补充基本法律和解释法律。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9、第65条第4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禁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的三类职务是指任何级别的职务,而不仅仅指中央国家机关职务。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不包括秘书长和委员
  11、三机关相似职权比较
  (1)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司法考试一卷栏目

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

 

  在2016年司考宪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宪法学中知识点解读(3)”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6、不执行以上比例的有:
  直辖市、市、市辖区(第13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仅概括规定不相等比例。
  7、注意第12条第2款调整比例的有权决定机关:省级人大常委会。
  县、自治县人大中,每乡镇至少有一名代表。
  8、直接选举的选区划分标准: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注意每一选区的代表人数: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9、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直接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10、有关对选民名单不服的救济程序:(1)申诉;(2)选举委3日内作出决定;(3)不服选举委决定,在选举日前5天向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4)法院实行一裁终局制。注意上述有关3日与5日的期间规定。
  11、第29条规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有权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有:
  (1)各政党;
  (2)各人民团体;
  (3)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
  12、无论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制(第30条第1款)。
  13、直选与间选的差额比例(第30条第2款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有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14、注意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资格(第32条):不限于本级人大代表。
  15、务必掌握直选与间选的主持者(第34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第35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16、直选与间选均采用无记名制(第36条第1款)。
  17、投票种类(第37条):
  (1)赞成;(2)反对;(3)另选其他选民;(4)弃权。
  18、委托投票(第38条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与代写选票(第36条第2款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委托投票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同于代写选票。
  19、重点掌握无效投票与作废投票情形。第40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第41条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20、掌握第41条当选代表所需票数(选区全体选民或全体代表之过半数)。须注意的是在直接选举中,只有在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时,选举方为有效。所以,对某人是否当选,首...

高中知足与快乐作文600字(通用合集)

 

  知足才能够常乐,不需要太过贪婪。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知足与快乐作文600字(通用合集)”,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多文章,请多关注我们。

  篇1:高中知足与快乐作文600字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生难得几回欢,智者善于把握现在,珍惜眼前,做一个知足常乐者。

  哪里有欲望的存在,哪里就是活的墓穴。欲望的罪恶何止于在个人的丑陋与万劫不复,那奥斯维辛集中营淌血的历史,无声的呐喊,更给了我们心灵沉重的一击。看到眼前的美好,不需无止境的追求,也能笑临春风,春百花开尽。

  懂得知足会有精神之乐。能够淡泊明志,能够沐于春风,即使面对衣食拮据,艰难困苦又有何妨。世人嘘叹于“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觉得生活最苦莫过于此,但于颜回而言,他仍可以乐其乐。只要有老师能够教导,只要有知识供他汲取,何患生活贫困艰辛,何患环境恶劣简陋。一个精神大师,不刻意追求锦衣玉食,没有金玉满怀,也可以快乐地活着。知足面对生活,哪里都是天堂。

  懂得知足会有生活之乐。虽然贬至穷水之地黄州,虽然满腹经纶无人知晓,虽然空有一腔豪情壮志,苏轼的大度胸襟足以让这一切成为浮云。他可以味“山间之明月,与江上之清风,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畅饮小舟中,浮想赤壁上;他可以“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自己书写一份豪迈与英姿;他亦可以“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将人生的阴霾驱散成朗朗晴空。苏轼的博广,苏轼的宽阔,苏轼的苦涩都在这诗意的人生中让人窥觅他的胸怀。这本是苦不堪言的一生,在他的知足冷静前,化作一片生活的乐土。

  懂得知足会有学习之乐。在这十几年的求知路途中,在这漫漫无际的学海里,求学是艰辛的。但比起大山里翻山越岭上学堂的孩子们,比起非洲饱受苦难和饥饿的孩子们,我们是何等幸福。所以我们更该发奋努力,将汗水和泪光变成蜜汁,将学习的辛苦变成学习的快乐!

  总是盯着茫茫奢望,却忘却了你身边的风光,是不值的。善于发掘眼前的幸福,握紧稍纵易逝的今天,做一个知足常乐的智者。

  篇2:高中知足与快乐作文600字

  古人云:“知足常乐。”我们从小就被长辈灌输这样的理念。那么,何为知足呢?“知足”就是止步不前,安于现状,是甘于平庸。相反,“不知足”则是永无止境,不断进取,是积极向上。

  “满招损,谦得益。”秦始皇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就是因为无数次的不满足,所以无数次地改革,无数次地完善。倘苦秦始皇在打下韩国时就感到知足,就沉醉于酒肉林池之中,皇帝一词又从何而来?中原大地又如何统一?又怎会有今天的中国呢?追求的过程是快乐的……尽管有坎坷有风雨,但我们总是在不断前进着,即使是败,也无憾。毕竟没有哪段人生是一帆风顺的。

  英国新闻界的风云人物,伦敦《秦晤士报》的老板来斯乐辅爵士,在刚进入该报时他就不满足于90元周薪这人人称羡的白优厚待遇,当《年日邮报》已属于他时,他还希望吞并《泰晤士报》,当然,他最终也实现了这个梦想。来斯乐辅向来看不起生平无大志的人,他曾问一个工作刚满3个月的助理编辑:“你满意你现在的职位吗?你满足你现在50元的周薪吗?”当那位职员面带自足神情,答复满意时,来斯乐辅立即将他开除了,并很失望地说:“你应了解,我不希望我的手下满足于50元的周薪而终止其发展的前途。”

  一个不满足于现状,并且愿意付出的人,才能锻炼出钢铁般的意志。而安于现状,且得且过的人,无论他现在有...

2014九年级政治期中知识要点:共同富裕

 

  留学群中考频道在考试后及时公布各科中考试题答案和中考作文及试卷专家点评,请广大考生家长关注。时光飞逝,暑假过去了,新学期开始了,不管情愿与否,无论准备与否,我们已走进初三,走近我们的梦!祝愿决战2014中考的新初三学员能加倍努力,在2014年中考中也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90.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P93-94

  答:

  (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2)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示范效应,并通过先富者带动和帮助后富者,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共同富裕有不同的内容。

  (4)共同富裕不等于同时、同等、同步富裕。

  91.如何让创造财富的源泉涌流

  答:

  (1)在我们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蔚然成风,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也将充分涌流。

  (2)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我们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作为个人,我们应该抓住有利条件,发挥自身才能,积极进取,努力创业,实现自我价值,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014中考各科目复习资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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