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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将在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报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关注一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

  一、考试依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要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凡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须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申报,并作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对象及免试人员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资格考试。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可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可报考。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地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另行通知。

  (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三、考试专业

  根据我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设置情况,考试设普通内科等104个考试专业。考生应根据现从事的工作,根据评审专业与考试专业对应关系,选择合适的专业进行考试,有执业注册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并已登记注册。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类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副主任护师职称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注册页。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报名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

陕西202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陕西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已经出来了!需要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每年7月第1个周末。每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在下文了,快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陕西202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供陕西考生参考阅读。

陕西2023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29号)要求,从2023年起,我省卫生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评审增加专业能力考试,即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包含答辩)。现就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政策制定、指导与监督,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务工作组织与实施。考试实行考点负责制,各设区市及省直各设1个考点,全省共设 11 个考点。杨凌示范区参加咸阳市考点考试,韩城市参加渭南市考点考试。考点考办由当地人社局、卫健委组成(同中、初级卫生资格考试),人社部门负责考试指导监督、巡查抽查等工作,卫健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考试报名条件及范围

  参加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报名考试人员必须符合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报名考试人员必须符合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因援外、援藏工作不能返回参加考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市卫健委、人社局审核,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备案,可免于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合格标准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命题、阅卷。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科目为“专业能力”(1科),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考试合格成绩单由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制发。合格成绩从考试当日算起,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注册和填报报名信息,打印《报名申报表》个人签字后,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所属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