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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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是以培养能用型美术人才,使学生掌握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为教学目标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今年共开设了18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为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社区221国道旁。邮编:154013。

  咨询电话:0454-8871111

  0451-58615601/58615602

  400-6056-111

  传真电话:0454-8871111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sjmsxy@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80年10月,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开设专业有:艺术设计、美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建筑室内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书画艺术、软件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等18个专业;建设有7个选修课工作室:即美育设计教学训练营;书法篆刻工作室;剪纸艺术工作室;直播主播工作室;摄影摄像工作室;3D打印工作室和掐丝珐琅彩工作室;支持学生参军入伍,鼓励学生获取更高学历,实现人生价值;办学42年培养27000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为新时代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第五条 学院校训:“重实践、讲效益、求质量、攀高峰”;教学目标:“培养能用型美术人才,使学生掌握创新本领、实现创业回报”;教育方法:“非智力因素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建言献策教育”;教学方式:示范+启发+互动+翻转课堂与课程+写生+项目案例+竞赛;实践六大平台:龙美艺术设计集团公司、龙美教育、龙美画院、龙美书院、龙美稚苑、龙美信息;通过为中小微企业打造“一企一品”,实现设计艺术创新人才的培养;通过“让艺术作品进入平民百姓之家”和“老年教育”、“少儿教育”实现创业人才的培养;通过“全程实战教学”,实现高水平信息服务与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全面实现“入学即创业、学习即创新、毕业即就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夯实基础。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主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是始建于1948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省内办学规模最大、专业齐全、地理位置优越、师资雄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

  第三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

2022年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采用“一校两区”的办学形式,建有训室143个,校外实训基地206个,开设了37个专科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第四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地址:

  1、江北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660号(原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宾西校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开发区大学城1号(原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七条 学制:三年。

  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院全面招生工作;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发展规划,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7、配合、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阅档案比例。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

2022年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设置了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声乐系、器乐系、艺术设计系、艺术教育系等7个专业系,2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90

  3、主管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4、学院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

  6、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7、系别设置:舞蹈系、戏剧影视系、传媒系、声乐系、器乐系、艺术设计系、艺术教育系等7个专业系。

  8、学院历史: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院具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办学60余年来,培养了大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社会文化艺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是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黑龙江省文明校园(标兵)、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传承基地。学院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优异。2021年,舞蹈表演专业以“优秀”成绩通过省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验收;“舞蹈表演专业群”入选黑龙江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名单。“花棍舞”和“东北秧歌”被三部委遴选为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学院占地面积近10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2千余人。开设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学前教育、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等24个专业27个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音乐表演和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在校生常年参加中央、省、市重大演出活动,如参加2017年春节晚会哈尔滨分会场演出、2019年跨年晚会黑龙江会场表演等,各类实训演出活动丰富多彩,有效促进了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近年来,荣获国家和省各类艺术奖项1000余个,被誉为“黑龙江艺术人才的摇篮”。毕业生因专业技能突出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省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二、招生专业:

  1、招生人数:2022年学院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2、专业学制:全日制三年

  3、招生专业:

  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制作、乐器制造与维护、钢琴调律。

  表演类: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艺术、曲艺表演。

  舞蹈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传媒类: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

  设计类: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广告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书画艺术。

  文史类:新闻采编与制作、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教育类: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4、毕业证书: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三、报考方式:

  1、2...

2022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是坐落在被誉为“挹娄王城、湿地之都、煤电基地、北国粮仓”的新兴工业城市双鸭山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共开设了33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32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业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

  九、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公民均可参加报名。

  十、招生专业: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18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学院网站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工程地质勘查、应用化工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空中乘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教育厅、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时,按考生所报第一专业优先录取,当每个专业录满时,按志愿顺序从低分到高分调剂专业。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男女比例要求,除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根据用人单位要求)

  十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体育类录取规则为专科课(术科)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录取。 3、学院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十三、学费标准:本学院工程测量技...

2022年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冰雪运动为主要特色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为此次招生工作顺利特制定了本章程,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院基本概况:

  一、学院名称: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以冰雪运动为主要特色,以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

  四、学院代码:4019,国标码:14540

  五、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六、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滨水大道8801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院总体招生工作。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 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就业处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具体业务工作。

  第六条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院”)对学院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条件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 计划招收黑龙江省及部分外省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各类毕业生。

  第八条 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制定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对象

  第九条 开设专业:运动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冰雪运动与管理(雪上运动与管理)、 冰雪运动与管理(冰上运动与管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

  第十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参加黑龙江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专业对口升学”)的三校生(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院的招生及录取工作依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专业志愿: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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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始建于1928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共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70个,构建了食品工程、生物产业、经济管理、学前教育、文化艺术、电子信息、护理康复等实用型专业学科体系,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隶属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含实训车间)70个,公共、专业计算机室15个,语音室5个,精品录播室1个,网络多媒体教室146个,琴房32间,舞蹈教室3间,电钢琴教室2间,幼儿园模拟实训室1间。现有教职工274名,其中正高职17人,副高职8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08人,全日制在校学生6149名。

  第六条 学院设有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应用韩语、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艺术设计等高职(专科)专业。(2022年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执行黑龙江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确定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其中学费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民族表演艺术专业8600元/年,学前教育、应用韩语专业5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600-8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外省按考生...

2022年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设有7系1院2部2中心,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国家、各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1,省内代码:4079)。

  第三条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学院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占地面积69.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7万平方米,在校生10000余名。

  第七条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7系1院2部2中心。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会科学系、机电信息工程系、智能装备学院、思政部、军体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第八条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52名,其中专任教师267名。教授、副教授104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教师)170名,“双师型”教师216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领导小组: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具体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最终批复的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志愿优先,满足专业计划,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