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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坐落于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院校,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黑龙江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1802
第三条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政编码:150050
第四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五条 法人代表:校长 刘志强
第六条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实施的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百所示范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培育)和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第七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黑龙江工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考生成绩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的顺序,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科省份,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课统考成绩。分专业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同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与其所在省份控制线的分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分差相同,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数学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省份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自动进行专业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做退档处理。
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
05-10
在高考填报志愿选择院校时,越来越多考生对黑龙江工程学院怎么样的问题感兴趣,小编收集了具体信息,大家快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吧。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怎么样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公办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黑龙江工程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是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的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原冶金部所属的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更名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校内外实习基地180余个。
学校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共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2个。学校建有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黑龙江工程学院是公办吗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黑龙江工程学院是公办大学。
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有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5000元/年左右,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本科通常20000-30000元/年,专科通常10000-20000元/年,而且大几万一年的也不少,当然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分数线比普通类专业通常低10-20分,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
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比较贵,本科通常在15000-25000元/年,专科通常10000元/年左右,公办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性质也属于民办大学,但是民办大学也是正规大学,是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国家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办学。
根据公开信息可知:黑龙江工程学院在黑龙江和全国基本是本科二批招生(土木工程和测绘工程专业在黑龙江本科一批招生),我们通常认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二本大学。
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黑龙江工程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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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设有7个系,14个本科和18个专科招生专业,涵盖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五大学科门类,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国标代码:13304,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生学业期满,本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审议学校招生章程,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原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5.做好网上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高职(专科)专业学制3年。
第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政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教育部核准的计划为准。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
10-09
考研报名频道为大家提供黑龙江工程学院2019年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一起来看看吧!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黑龙江工程学院2019年考研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各位考生:
符合要求在我校报考点报考的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考试,有关现场确认和考试通知等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2.hljit.edu.cn:8011/zs/index.asp)查询。
我校报考点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我校报考点接收的考生为:在哈尔滨市上学的应届生和户口或者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的工作证明)在哈尔滨市的往届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我考点报名条件,不在以上范围的考生本考点不接收。如有以上范围之外的考生选择我校报考点,不能确认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至10日,地点为: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黑龙江工程学院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黑龙江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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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设有7系1院2部2中心,有着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为保证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依据国家、各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1,省内代码:4079)。
第三条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学院位于省会哈尔滨市,占地面积69.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7万平方米,在校生10000余名。
第七条 院系设置: 学院设有7系1院2部2中心。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环境保护系、生物技术系、工程技术系、经济贸易系、人文社会科学系、机电信息工程系、智能装备学院、思政部、军体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
第八条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52名,其中专任教师267名。教授、副教授104名,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教师)170名,“双师型”教师216名,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较大的办学规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领导小组:成立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由党委书记和院长负责,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具体负责,常设机构为学院招生办,负责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省教育厅最终批复的学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以高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列,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志愿优先,满足专业计划,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专业志愿顺序依然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一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分数,应在各相关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国家制定的体检标准。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四条...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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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业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五条 办学性质: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黑龙江工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和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文科依次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专业课使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在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且以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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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
第三条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第一校区);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第二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书记和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其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九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疤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综合改革省(市),按照综合改革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空中乘务专业系提前批次,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方可具备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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