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政审问题
四川公务员考试考察(政审)标准,若出现如下问题,将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十一)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十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09年2月7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党察看处分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7年2月7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1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 [ 查看全文 ]四川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政审问题的相关文章
四川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对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的相关问题
2013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招考,对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人员报考的相关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