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考残疾歧视第一案”原告再度赴考场
3月中旬,“中国公考残疾歧视第一案”原告、28岁的安徽省舒城县视障青年宣海再次赴考,重新引发中国民众对残疾人就业歧视问题的关注。 在经历过四次“未果赶考”后,宣海于20日在互联网上查到已通过2013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初审,喜忧参半。喜的是,本次安徽省“公考”拿出两个名额指明只招“残疾人”;忧的是,他心系的“无障碍考试”能否实现。 部分政府官员、公益人士、学者认为,虽然当前中国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残疾人遭遇就业歧视仍普遍存在,整个社会对残疾人群的认识和包容程度也还不到乐观的程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必须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日前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戴碧蓉表示,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就业的数量远未达到法定比例,尽管多地出台了“公务员招录不得拒绝残疾人”的政策,但操作性不强。 宣海说,他并不像一些人所想的,为了“铁饭碗”而考公务员。他曾经的梦想是做一位优秀的销售。 高中时期体检时,发现自己患有罕见疾病视网膜色素变性,导致视力日益下降且无法进行矫正,虽然凭借着自己的毅力,宣海还是考上了安徽财经大学并在2007年顺利毕业。 毕业之后的宣海,已经... [ 查看全文 ]中国“公考残疾歧视第一案”原告再度赴考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