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高考临近,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资讯、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招生等等信息,留学群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户口。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集体户口的学生,除下列情况可在限定范围内报名外,其他情况不得报名: 体育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体育类专业单独招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和招生。 艺术类中专校的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 [ 查看全文 ]2013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