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高考招生简章:湖北武汉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生; 2.保送生; 3.单独招生考试学生; 4.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 [ 查看全文 ]2013高考招生简章:湖北武汉大学招生简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