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河池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河池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05。学校地址:广西宜州市龙江路42号,邮政编码:546300。 第三条 河池学院属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池学院普通本科及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负责全程监察,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2013年主要面向广西全区及河北、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 查看全文 ]《高考招生》:河池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