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电算化》会计数据处理功能
第五节 会计数据处理功能的基本要求 【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节的学习,要求了解会计核算软件中对会计数据处理功能方面的具体要求 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记账、结账和报表生成等三个方面。 一、对会计核算软件记账功能的基本要求 1.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记账凭证或者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记账凭证或者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2.根据审核通过的机内记账凭证和相应的机内原始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提供机内会计凭证审核通过后,直接登账或者成批登账的功能。 5.机内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登记时,应当计算出各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 二、对会计核算软件结账功能的基本要求 1. 应当提供机内会计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期间进行结账的功能。 2.结账前,会计核算软件应当自动检查本期输入的会计凭证是否全部登记入账,尤其要检查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机制转账凭证(如折旧计提凭证等)是否已生成和入账,全部登记入账后才能结账。 4.机内总分类账结账之前,应当与明细分类账进行核对,如果不一致,总分类账不能结账。 5.结账后,不能再输入上一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一般情况下,某会计期间的会计凭证只有在上个会计期间已结账的情况下才能输入,但年底可以例外。 三、对... [ 查看全文 ]2013年会计证考试《会计电算化》会计数据处理功能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