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报考军队国防生的考生须知
2013年报考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须知 辽宁省2013年军队院校及普通高校国防生班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1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3]176号)、《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3]177号)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 结论为合格。 二、政治考核工作 考生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下同)人武部会同本县招考办、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人武部、招考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武部一名领导担任组长,统一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并由组长签字负责。政治考核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参加政治考核的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一批本科院校全部上线考生和第一志愿报考二批本科院校计划数6倍的上线考生,具体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由省招考办按院校划定控制线确定,并由各县招考办于6月27日上午10时前通知到考生所在的学校。考... [ 查看全文 ]2013辽宁报考军队国防生的考生须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