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2013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天门市财政局关于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财办会[2013]5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的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形式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下简称“各地”)财政局负责本辖区的考务工作。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考点设置应满足无纸化考试要求,并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 查看全文 ]天门2013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