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渔船保险条款
《2013年渔船保险条款》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22日,欢迎您访问留学群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www.liuxuequn.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款的内容,以及《2013年渔船保险条款》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渔船范围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应当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部门签发的适航证明和捕捞许可证明,并专门从事渔业生产或为渔业生产服务(以下简称保险渔船)。油船、渔港工程船、拖轮、驳船、不足一吨的小型渔船,不在本保险范围内。 [page]第二条 本保险承保的渔船包括: 船体、轮机、仪器、设备。 渔网、子船、艇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渔船范围内。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属本保险承保范围: 保险渔船上所载货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备用机件、渔获物、给养品、渔需物资及船上所有人员的私人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 第四条 保险渔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搁浅、倾覆、沉没、碰撞、触礁; 二、火灾、爆炸; 三、雷击、八级以上大风、龙卷风、海啸、洪水、崖崩、破坏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 [ 查看全文 ]2013年渔船保险条款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