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会计基础资料:“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有何区别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的处理方式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上述规定中所称的“纳税人销售旧货”,是指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而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例如办公用品等,则不适用旧货的政策,应按照财税... [ 查看全文 ]2013年会计基础资料:“使用过的物品”与“旧货”有何区别的相关文章
2013年会计基础资料:会计初到新成立公司后必须解决的九个问题
1、到新成立的公司会计人员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答:首先要考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然后,考虑新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涉及的税种;最后,开始建账。 2、 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答:企业一设立的第一张记账凭证肯定是: 借:银存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 3、第一个月作账必须解决的一个小税种? 答: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