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的内容:哪些是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七条中提出了“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其他综合收益,是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概念的引入充实了利润表的内容,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在实务工作中,通常的做法是在没有计入利润表而直接反映在所有者权益的事项中进行甄选,汇总符合其他综合收益定义的事项,并列示在利润表中。 应划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圈内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规定,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事项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其他综合收益的定义,一方面形成了一项利得或损失,另一方面并没有在损益表中予以确认。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产... [ 查看全文 ]会计基础的内容:哪些是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