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办理库存现金限额的一般程序为:首先,填制现金库存限额申请批准书;然后,报送开户银行签署审查批准意见和核定数额。 库存现金限额经银行核定批准后,开户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开户银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因生产和业务发展、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限额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单位不得擅自超出核定限额增加库存现金。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会计学按其研究内容,主要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等重要分支。 基础会计阐明会计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术。 财务会计阐明会计处理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财务管理研究资... [ 查看全文 ]会计基础知识与应用:库存现金限额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