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内容第九章知识点:会计档案保管
第二节 会计档案保管 一、会计档案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2)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见表9—1。 表9—1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其中: (1)保管期限为3年的会计档案有1个:月、季度财务报告 (2)保管期限为5年的会计档案有3个: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5年) (3)保管期限为25年的会计档案有2个: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 [ 查看全文 ]会计基础内容第九章知识点:会计档案保管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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