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知识点:原始凭证种类
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凭据。 原始凭证是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也是会计核算的基本依据。 【提示】凡是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项单据,如购货申请单、购销合同、计划、银行对账单等,不能作为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类: (一)按照取得方式或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如仓库保管人员在验收材料入库时填制的“收料单”、生产车间或部门从仓库领用材料时填制的“领料单”、职工填制的“借款单”、发放薪酬时的“薪酬发放明细表”、成本计算部门在计算产品成本时编制的“制造费用分配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限额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收料凭证汇总表等。 2.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3.如销货单位开出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进账单”、供电部门开来的电费“收据”、电信部门开来的“电话账单”、职工出差取得的“车... [ 查看全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知识点:原始凭证种类的相关文章